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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
南京市看守所取保候审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就可以委托律师就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提交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后,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决定能否取保。
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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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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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取保候审流程:
1、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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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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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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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看守所取保候审条件 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可以取保候审,刑拘后取保候审
南京市看守所多久可以取保 南京市看守所取保候审一般不会坐牢 取保候审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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