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合同订立
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
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
违约责任
合同陷阱
合同审查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委托合同
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债权债务
法律文书
诉讼仲裁
合同犯罪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市场监管处罚法律问答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市场监管处罚法律问答
1.在防控新型肺炎期间,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等法律会面临什么处罚?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2月1日制定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企业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涨价信息,不得哄抬物价。企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有捏造或者散布的任意一项行为,即可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及可能面临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www.nj48.com
。
如企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南京合同律师网
。
法律依据:《刑法》 第225条第四款: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6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南京合同律师网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南京合同律师网
。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鄂市监竞争〔2020〕3号):2020 年 1 月 22 日起,根据《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 级响应;1月24日,将应急响应级别提升为I 级应急响应。自2020年1月22日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一)以 2020 年 1 月 21 日前商品销售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为原价,在1月22日后超出原价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二)商品进货成本发生变化,购销差额未与1月21日前保持一致并扩大的;(三)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
2.商品广告中对防治突发传染病做虚假陈述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发布涉及口罩、消毒产品、防护工具等商品的广告中肆意夸大和编造其性能、用途、功效、质量等的违法行为,以及在广告和商业宣传中宣称产品可以防治突发传染病、严重误导民众的违法行为,除依据《合同法》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消费者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此外,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可处以二百万元的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南京合同律师网
。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虚假广告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222条 【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南京合同律师网
。
3.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或者假药、劣药的,面临怎样的刑事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百四十条、..百四十一条、..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4.疫情期间,无法正常进行申报纳税怎么办?
目前国家已经延长了纳税申报的时间,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 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第二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 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时间由省税务局确定并报税务总局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南京合同律师网
。与此同时,各地税务机关要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南京合同律师网
。。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我们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和排除妨碍(搬走集装箱)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和排除妨碍(搬走集装箱)。...
·
我家的了主墓被夷为平地,该怎么处理
我家的了主墓被夷为平地,该怎么处理...
·
病人死在医院的时间与尸检死亡时间不对,再有在抢救室病史姓名为
病人死在医院的时间与尸检死亡时间不对,再有在抢救室病史姓名为何写无名氏,上午都在那院过病而且病史有姓名,为何这样写想请朱律师帮忙打官司...
·
别人微信向我借钱,当时约定利息和还钱时间,约定时间早就过了,
别人微信向我借钱,当时约定利息和还钱时间,约定时间早就过了,期间向他催钱,他都找各种理由不还钱,就总共还了利息的一部分。现在电话微信都不接!...
·
我们准备离婚,孩子两个女儿!我准备带小的5岁,然后现在财产问
我们准备离婚,孩子两个女儿!我准备带小的5岁,然后现在财产问题分割不清!我们婚后在我的老家买了套房,现在面值70w,车子一辆,存款我比他少了...
·
东宝看守所服役可以探视拿
东宝看守所服役可以探视拿...
·
我有一套房改房,产权记是我的名字,但有一个协议说必须工作到退
我有一套房改房,产权记是我的名字,但有一个协议说必须工作到退休才给产权证,产权证单位拿着,后来我出国移民了,单位退给了我集资款,签了协议让我...
·
办理不动产权证及房产证相关单位不受理,如何处理
办理不动产权证及房产证 相关单位不受理,如何处理...
·
犯罪分子被批捕了还能判处缓刑吗?
一、被批捕了还能判处缓刑吗?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才能作出是否适用于缓刑的决定,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
·
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什么代理?
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什么代理? 一、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什么代理 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法定代理 二、清算人...
·
谁有权委托辩护人,怎么确定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刑事案件中经常都是由辩护人来为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但这个辩护人并不是自告奋勇的,一般都是由有资格的人来进行委托。那么实践中谁有权委托辩...
·
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应被理解为管理性的强制性规范而非效力性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变更形式不能认为其违反了强制性规范,...
·
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结婚
对男女结婚作出严格的条件要求,这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实践中,各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导致结婚需要满足的条...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诉讼地位与执行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诉讼地位与执行是什么?《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是我国目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认定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一...
·
数罪并罚是指什么意思?
数罪并罚是指什么意思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
·
什么情况下判处拐卖妇女儿童罪死刑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有多被拐卖妇女儿童流走他乡,触目惊心的是,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丢孩子的事情发生。由此,此类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是我国如今重...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防疫物资捐赠法律问答
<<< | >>>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劳动用工法律问答
相关机构:
·
南京市第五看守所
·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
江苏省公安厅
·
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
南京市钟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
南京律师
>>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56岁+
025-84110110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025-84110110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24年+ 56岁+
025-84110110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市场监管处罚法律问答
Copyright
©
2000-2024 南京合同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