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title}}>律师 南京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带来的3个明显“利好”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带来的3个明显“利好”


曾经,海洋经济大省打官司却要跑到别省起诉。

南京海事法院:
· 电话:025-12368
· 电话:025-12368

滨江临海,海岸线长954公里,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水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江河湖海兼备……江苏是名副其实的海洋大省www.nj48.com。历史上,江苏曾是郑和下西洋“宝船”的建造地和航海始发地,是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拥有悠久的航运史和造船史,在我国海上贸易和文化交流史中占据重要地位南京合同律师网

如今,江苏船舶工业发达,海洋工程装备总产值占 的1/3强,其中,船舶工业多项指标位居 ..,比如造船完工量、新船承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三大造船指标”连续10年位居..,亿吨大港数、港口通过能力、万吨级以上泊位数等多项指标位居..,实际使用外资数额多年位居..。

可以说,服务大局、建设海洋强国,江苏既肩负重要责任,也具有独特优势南京合同律师网

但是这样一个海洋经济大省,由于省内没有专门的海事.,相关案件只能向上海、武汉这两家海事.起诉。

随着江苏经济社会尤其是港口经济和航运事业的快速发展,发生在江苏境内的海事海商纠纷逐渐增多,虽然上海海事法院和武汉海事法院分别在江苏设立了专门法庭,但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迫切需要建立相应的海事审判机构南京合同律师网


成立南京海事法院,将带来明显的3个“利好”:

1 有利于发挥江苏连接南北、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进一步优化我国海事.布局、完善海事审判体系,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2 有利于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推动陆海联运、江海联运、海河联运无缝连接,保障船舶制造、港口建设等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形成现代海事海商服务产业链;

3 有利于更好满足涉外海事海商主体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打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促进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

★遇到海事海商纠纷,需要咨询律师?
欢迎来电:13951899110。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政府信息不公开怎么办呢?
      政府信息不公开怎么办呢?...

  • ·离婚案件 有手写的财产转让协议 怎么得到赔偿
      你好  我和我丈夫09在大学认识 15年领证  现在有一个9个多月的小孩 去年十...

  • ·我爸60岁,骑电瓶车被电动三轮车追尾,他在上班,可以要误工费吗?
      我爸60岁,骑电瓶车被电动三轮车追尾,他在上班,可以要误工费吗?...

  • ·一审民事判决书一般几份,一审民事判决书一般几份
      一审民事判决书一般几份,原告应该拿几份?...

  • ·枝江xx公司李xx为首诈骗犯判了多少年?
      枝江xx公司李xx为首诈骗犯判了多少年,xxx夫妻二人判了多少年,受害人的血汗钱能追回来吧!...

  • ·婚姻家庭:发现老公出轨,我们有个五岁儿子,没有照片证据,有两
      婚姻家庭:发现老公出轨,我们有个五岁儿子,没有照片证据,有两人微博小号互动证据,婚内老公创办家物流公司,有股权;婚内有一套房子,还在房贷,如...

  • ·我现在在老家跟家里人干机械活,我给人
      陈律师您好!我是肖xx,我现在在老家跟家里人干机械活,我给人家干了三年多的活,工程款还欠一百多万我怎么也要不到,我想咨询您一下我该怎么维权...

  • ·是否能参加竞选主任,我们村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户口不在本村一律不准参选
      我们村村民委员会开会讨论户口不在本村一律不准参选,而我们村主任候选人户口不在本村,他是否能参加竞选主任...


  • ·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
      我国规定消防工程质保期几年? 近年来,我国在科教文卫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工程质量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参与...

  •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一般来讲,合同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来讲同样如此。不过由于这里合同比较特殊,因此法律规定了一个最高的期限。到底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

  •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最高是多少1、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

  • ·买了二手房该怎么退房
      买了二手房该怎么退房一、买了二手房该怎么退房 1、定金阶段 这个阶段双方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真正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

  •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类交通运输方式也越来越完善。不管是飞机还是汽车,都有了许多新的线路来方便运输。火车是人...

  • ·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会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做出约定,并确定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后期因为物价上涨,一方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而遭到拒绝时...

  • ·代理律师费用一般多少钱
      代理律师费用一般多少钱?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3、一审阶段,每件收...

  • ·在我国侮辱诽谤怎么算刑事犯罪
      如果说侮辱诽谤他人情节较轻的话,其实也不一定能够构成刑事犯罪的。有些情况下情节较轻的话,也只是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是如果侮辱诽谤他...


  • 南京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确定了!<<< | >>>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提审、会见时间大全

    相关机构: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南京市下关区检察院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
    律师在线
    >>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带来的3个明显“利好”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带来的3个明显“利好”
    擅长领域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带来的3个明显“利好”
    Copyright © 2000-2024 南京合同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