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合同订立
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
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
违约责任
合同陷阱
合同审查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委托合同
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
建筑工程
国际贸易
债权债务
法律文书
诉讼仲裁
合同犯罪
南京市高淳区建筑工程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同、南京工程款拖欠等纠纷.
南京市高淳区建筑工程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同、南京工程款拖欠等纠纷.
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工程质量保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仍应参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www.nj48.com
。在支付了工程价款后,如何解决工程质量的保修问题?在正常情况下,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予以修复
南京合同律师网
。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这也是《建筑法》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对此,《建筑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南京合同律师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则在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方面,对该项制度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该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南京合同律师网
。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保修期限的规定是强制性的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关系不再存在,该合同对当事人不再具有任何拘束力
南京合同律师网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承担约定的保修责任,是不是承包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呢?显然不是。承包人仍应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内承担法定的保修责任。解决这个问题后,在履行保修责任的方式上,如果施工合同不是因为承包人没有相应的资质而被确认无效的,则仍由承包人承担质量瑕疵的维修义务
南京合同律师网
。若施工合同是由于承包人没有相应的资质而被确认无效的,则不能由承包人自己来承担质量瑕疵的维修义务。可由承包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来替代承包人承担质量瑕疵的维修义务,也可由发包人自行维修,修复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承诺:担保偿还债务18年6月11日写的没写什么时候偿还现在是
承诺:担保偿还债务18年6月11日写的没写什么时候偿还现在是否已失效了不能诉讼了对吗?...
·
我是2019年10月13日,开车撞了一辆三轮车,交警处理我负
我是2019年10月13日,开车撞了一辆三轮车,交警处理我负全部责任,今年5月到保险公司处理,就是...
·
寄信去花都监狱收件人电话号码是写什么啊
寄信去花都监狱收件人电话号码是写什么啊...
·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尝如果被告人胜诉了还需要赔尝受害方的人身损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尝如果被告人胜诉了还需要赔尝受害方的人身损失赔尝吗?...
·
能不能申请上级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有其他办法!急 希望大家多给我写提议 麻烦帮帮忙
5月份拿到终审判决院方不服判决为理由不给我赔偿6月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以院方不服判决申诉到高法为理由拖延强制执行家离法院比较远多次以电话交涉1...
·
领养超生没准生证的孩子可以吗
领养超生没准生证的孩子可以吗...
·
西安本市户口,离职后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买房不租房已离职半。额800能取吗?
西安本市户口,离职后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买房不租房已离职半。额800能取吗? ...
·
本人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人在广东汕头借给一个河南人2万块钱,后面
本人江西抚州市宜黄县人在广东汕头借给一个河南人2万块钱,后面陆续还了一点,还欠1万5千打了借条给我,现在对方两年多了没有还钱,有转账记录,借...
·
员工主动离职后起诉公司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主动离职后起诉公司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
·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在租赁关系当中,一方为出租人,而另一方为承租人。此时签订了相应的租赁合同之后,当事人就会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来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对应的义务。...
·
法律援助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法律援助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
·
房子产权到期后怎么续期?
房子产权到期后怎么续期?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通过向房管部门申请续期提交申请书的方式来进行。商品房使用年限是70年,一般到了70后只需要产权所有...
·
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一、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国内外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主张: 一种是过错责任...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几年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品的原料、配剂,或...
·
夫妻有共同债务的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有共同债务的离婚怎么处理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分为三种: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规定,用人单位雇佣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是从事高空等危险工作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
南京物业律师
<<< | >>>
南京遗产律师_南京遗产继承律师,南京婚姻继承律师
相关机构: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
江苏省公安厅
·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
江苏省检察院
·
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
南京律师
>>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57岁+
025-84110110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25年+ 57岁+
025-84110110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025-84110110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南京市高淳区建筑工程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同、南京工程款拖欠等纠纷.
Copyright
©
2000-2024 南京合同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