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会见规定

首页>>南京律师快报
     首次律师会见或者新委托律师会见时,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应当留存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原件;辩护律师再次会见时,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仅留存律师事务所证明,不再留存委托书。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如证明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和材料等www.nj48.com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沧波门余粮村8号,靠近绕城高速启迪大街出口南京合同律师网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正常会见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也可以预约周六上午会见。

南京刑事律师提供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罪轻不予起诉、减刑、缓刑、无罪辩护、死刑案件、从轻减轻处罚等南京合同律师网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会见规定:
辩护律师到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场安排的,应当当场安排;不能当场安排的,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南京合同律师网。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会见。

首次律师会见或者新委托律师会见时,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应当留存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原件;辩护律师再次会见时,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仅留存律师事务所证明,不再留存委托书。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如证明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和材料等。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文书格式
本市执业律师应使用市.制定的《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和《刑事辩护委托书》(附后)进行会见南京合同律师网。其他地区律师原则上仍应适用司法部2001年下发的《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中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和《委托书》,但引用条款应随新刑诉法作相应修正。
会见证明或介绍信应加盖律师事务所行政公章、业务专用章或公函章。会见证明未注明有效期的视为当日有效南京合同律师网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管辖范围 | 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预约电话、地址、会见时间

联系南京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在线咨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微信咨询

南京律师法律咨询



最新咨询
  • ·找了一个司机开车,把车开坏,还偷走车辆行使证,至使车辆无法行
      找了一个司机开车,把车开坏,还偷走车辆行使证,至使车辆无法行使,损失三万八千六百元,我要起诉他要多少费用...

  • ·夫妻之间想预防家庭暴力该签什么样的协议才有效
      你好,因偶尔会遇到家家庭暴力,我想通过夫妻协议来保护自己,请问该怎样签才有法律效力...

  • ·买丰胸茶,受骗上当了
      本人通过此微信号:fxweixin810  购买了一款丰胸茶,结果他们陆续骗我近万元,我发表此文是不...

  • ·你好,在市区下面的县买的房子,已备案,还没有还贷,在市区租房,可以在个税扣除中,
      你好,在市区下面的县买的房子,已备案,还没有还贷,在市区租房,可以在个税扣除中,申请租房扣除专项吗,谢谢...

  • ·远洋城交房验收引发的重大问题
      远洋城交房验收引发的重大问题...

  • ·共有产权的房子如何分割,02年和一合伙人共同买了一处住房
      02年和一合伙人共同买了一处住房,双方各50%产权,现双方出现矛盾,怎样才能分割房产要求拍卖呢?谢谢!...

  • ·手指被车床夹断,三个,再直后,食指没成活,出院后,要求公司做
      手指被车床夹断,三个,再直后,食指没成活,出院后,要求公司做个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医疗费是公司交的,有些证件公司拿走了...

  • ·家人被别人冲进家门一顿打。轻微伤,经常不处理。我想要求律师能
      家人被别人冲进家门一顿打。轻微伤,经常不处理。我想要求律师能想办法判别人坐牢....

  • ·一、起诉离婚样本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起诉离婚样本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2019年起诉离婚样本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需按照一定格式书写,要在事实及...

  • ·两高国家赔偿规定解释具体内容
      近几年随着网络等媒体的发达,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关于冤假错案的新闻?。在办案过程中会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这些司法机...

  • ·有借条无支付现金凭证能胜诉吗
      有借条无支付现金凭证能胜诉吗?有借条无支付现金凭证的很难胜诉,因为没有付款凭证只有借条的话,借条是不生效的。《最高人民法...

  • ·随着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出行选择自驾车辆
      随着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出行选择自驾车辆。但是社会上经常会出现醉驾的现象,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人身...

  • ·撤销权之诉诉讼费用是多少
      撤销权之诉诉讼费用是多少 一、撤销权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 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

  • ·涉恶势力团伙可以减刑期吗
      在监狱可以减两次刑,如果能报到假释,可以直接假释1年多,虽然现在提倡假释,但是涉黑涉恶不容易假释,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在...

  • ·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
      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

  •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

  • 相关机构: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
    ·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栖霞法庭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会见规定
    ©Copyright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