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是什么美国是如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也因此美国的经济犯罪特别严重,尤其是洗钱,偷税等影响国家利益的犯罪屡屡出现,为了将制止这种经济犯罪,美国有了专门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那么此机构要怎样获得信息使犯罪人员绳之以法的呢,下面我们看看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信息来源
(一)来源
通过单一的金融交易信息,很难将清洗行为(金融交易)和上游犯罪行为联系起来,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络的反洗钱情报是在整合金融领域、执法机关和工商业三个不同来源的信息的基础上形成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络按照相互间签署的合作协议,访问各个执法机关所建立的执法数据库,获取执法信息;在市场上购买商业信息库,获得工商活动信息;在接受金融机构报告的基础上自行建立起金融交易数据库。此外,金融犯罪执法网络还保存有各执法机构通过金融犯罪执法网络进行信息查询的记录。
(二)金融交易报告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为规范金融机构的金融交易报告行为,设计了专用的标准化表格,并在各张表格后附有相关的指标说明或填表指引,这些表格所要求的不只是单笔的原始金融交易信息,更多情况下,包含了其他的反洗钱相关信息,信息量很大。这些报告由金融机构提交给国税局底特律计算机中心,经过初步处理制成电子数据库后再转给金融犯罪执法网络。适用于大额金融交易报告的标准报表包括现金交易报告表、赌场现金交易报告表、现金与货币工具国际交易报告表、外国银行与金融账户报告表等。工商业现金超万元收益报告表即8300表,虽然不直接由金融机构填报,但也是以交易金额为报告标准的。这些表的数据项包括客户身份信息、账户基本信息、交易基本情况、其他与交易相关的主体身份信息(交易对手、受益人、交易指令人等)、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的基本信息。其中需填报的身份性信息内容较为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通讯地址、交易原因以及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发放机构等等。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专用表格包括可疑交易报告表、赌场和纸牌俱乐部可疑交易报告表、货币服务业可疑交易报告表和证券期货业可疑交易报告表。这些报告所要求的内容不再是对某笔或某几笔交易简单、客观的描述或记录,而是融合了报告机构经过核查后所掌握的其他相关信息,如对可疑交易的归类定性、相关执法机构对该客户或交易的调查处理情况、对可疑信息的详细解说或描述等等。报告表将可疑信息的详细描述作为报告的核心内容,并为指导客户填写列出详细的指引。以可疑交易报告表为例,其列出了可疑活动的时间区间、特征、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十三项指标,引导报告者详细地展示出交易与违法犯罪行为的联系,以帮助当局对可能涉及的犯罪行为作出判断。其他可疑交易报告表也都有类似的指引。这种指引既是对报告内容作出的统一规范,增强金融机构上报材料的可用性,同时,也为金融机构在内部进行核查作出了明确的指引,金融机构可以依据最终的情报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核查工作。金融犯罪执法网络不是金融交易报告的唯一接收者。在以上表格的填表说明中,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特别提醒报告者,报告送交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的同时,也要报送相关执法机关。金融交易不是按月、按季、按年汇总后报告,而是以交易发生时间为起算点,设定报告期,如大额交易一般是在交易后15天内上报;可疑交易应在该交易被识别后30日内上报。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接受金融交易报告的渠道几乎包括了我们所想得到的所有媒介:信函、电话、传真、电报、网络等。对于电子化采集和传送反洗钱数据的问题,美方专家态度谨慎,认为美国目前的条件尚不具备,许多问题还无法解决:如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具特色,接口难以统一;许多反洗钱信息要素事实上处于计算机系统之外,情报的形成过程需要大量的人工参与;网络建设和维护的成本较高;隐私保护等方面也存在法律障碍。2003年。可以看出因为经济犯罪的交易内容复杂,所以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是有权保存有其他执法的地方之前进行信息查询的时留有的记录的。此外因为经济犯罪可以犯罪的渠道太多,为防止机器不能把所有信息采集整合,现在美国大部分情报形成仍旧是人工的。


·大学生抢劫罪的后果是什么
      虽然说国家制定的有诸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都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学校的学生们有的时候总认为自己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有很多的刑事犯罪都是未成年人群体居多。检察机关甚至在侦查抢劫罪的时候,还发现犯罪对象有大学生。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大学生抢劫罪的后果是什么? 一、大学生抢劫罪的后...


·刑事诉讼法关于技侦措施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是一种规定了如何进行诉讼的法律,说白了就是规定了如何打官司的法律。在实际案件中,侦查机关为了获取相关的证据,在必要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以保证取到合理的有力有据的证据,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那么,对于刑事诉讼法关于技侦措施有什么? ? 1、 新的刑事诉讼法...


·被拘留看守所可以请律师吗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刑事拘留会不会无罪释放
      刑事拘留会不会无罪释放 一、刑事拘留会不会无罪释放? 刑事拘留后也有可能会无罪释放,刑事拘留仅仅是侦查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行为人实施了犯罪。因此,刑事拘留之后,如果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行为人是无罪的,必须释放。若经过人民法院审理被判无罪,也应无罪释放。 《刑事诉讼法...


·刑法对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对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


·不满14未成年杀人怎么判刑?
      现在的社会上很多不好的现象让没有成年的孩子们眼中受到了不良的影响甚至出现了犯罪杀人的案件,那么,如果不满14未成年杀人怎么判刑?其实在我们国家如果没有满十四的孩子杀人虽然是犯罪却不用负担刑事责任也就是不能判刑。下面来看看具体的规定。 一、不满14未成年杀人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区分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依据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位高权重。表面上我们看见有些人风风光光的,但是实际上权力越大,所处的位置越重要,那么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比较多的。国家公职人员也是如此,我国既不允许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同时也不允许存在玩忽职守的这样一种行为。下面我们就...


·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一、徇私舞弊减刑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一)徇私舞弊减刑罪法院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我国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
      涉嫌犯罪的,往往人们比较关心的就是最后的量刑处罚问题,这就不得不说到我国刑罚的问题上面,那么您知道我国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吗?常见的可能就是拘役、有期徒刑、罚金和没收财产吧。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的刑罚种类包括哪些 刑罚种类,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按照一定顺序排...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当事人往往会进行虚假诉讼,这是破坏司法秩序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我们发现有人要进行虚假诉讼,你知道该怎么报案吗?我们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我国刑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虚假诉讼罪这个罪名,一般而言,进行虚假诉讼,往往会根据触...


·行政拘留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拘留回执单怎么规定?
      行政拘留属于我国常见行政处罚中新的一种,我国对行政有具体的法律规章制度。那么,行政拘留具有什么特点呢?行政拘留回执单如何规定的呢?今天我们将收集相关法律知识,对此想管我问题进行简单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您。 一、行政拘留依据的法律有哪些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