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工资单样本的法律作用是什么?

每一个工作的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工资了。工资是劳动者工作的最根本的目的。可是,有些人领取工资时并没有一并领到工资单。他们或许认为,工资单并不重要。其实不然,工资单是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让我们来看看工资单样本的法律作用。

工资单是劳动仲裁的证据之一

?
原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市社保局劳动工资处的同志认为,员工对于自己的收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而工资单就是一种最好的表现形式,作为证据之一的工资单,对认定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也将起到凭证作用。有些企业以保护员工隐私为由,拒绝给员工发放工资单,这种现象属于违法的。如果你的公司只发了工资却没有给你发工资单的话,那么你连工资是否就是你的实际所得都弄不清楚!一般来说,工资单是由9个项目组成,包括工号、职工姓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福利费、住房基金、应发工资、个人所得税和实发工资。劳动法专家提醒您拿到工资单时,应该注意四个问题:看总额:在拿到工资条后,我们应首先核对总额和各个项目是否正确,查看数额是否跟劳动合同中签订的一致。工资一定要足额发放,每个月的工资总额是固定的,要和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数额一致,不得以实物代替货币工资。劳动部规定企业只能在工资中扣除职工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至于其他项目则非特殊情况下不能扣除。看"四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在查看扣款项目时一定要看仔细,一般来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后两者个人不需要缴纳。因此,工资条上的个人扣款就只应该只有前三项。看个人所得税:每个城市的征税起点不同。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工资在3500以上才需要缴纳。缴纳的金额可以通过网上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器来算出,您可以搜索百度查下,就能很快核对了。看时间:是否是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有人测算过,如果每月都晚发一天工资,几年以后实际上就等于少发了一个月的工资。在众多的劳动纠纷案件中,很多分歧都在工资福利待遇部分。一般来说,员工的奖金、补贴很难证明,而这一部分明细也只会在工资单中体现出来,所以,员工是非常有必要向公司索要工资单的!综上所诉,您认为没什么作用的工资单其实暗藏着很大的作用。最显而易见的是它白纸黑字写出了劳动者收到的工资,以及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再者,工资单能让劳动者明确工资去向,即扣费项目。另外,工资单还是在劳动者与公司发生行政纠纷时的重要证据。所以,劳动者们应向公司索取工资单,领取了工资单的劳动者应好好保管。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 现代科技的发达,时代的进步往往烧不来水利工程的帮助,我国对于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十分的严格的,所以我国对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也有着一定的规章制度,那么,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讲解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些什么呢? 1、施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有...


·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几种形式?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出来,因此所需要的就业岗位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就业,而就业就会涉及到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因为就业就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彼此的劳务关系有法律保障。那么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些,下面将...


·劳动者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其中部分管理层可能会接触到公司比较
      劳动者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其中部分管理层可能会接触到公司比较核心的机密,因此很多公司都会与其进行竞业限制的约定,但有的单位与所有的员工都进行了这方面的约定。要是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到底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 根据《劳...


·能同时鉴定伤残和工伤吗
      能同时鉴定伤残和工伤吗?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不能一起做,因为是两个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申请,到指定找医院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而其它的伤残鉴定要看是人身伤害,还是交通事故或者其它的,伤残鉴定的地方和申请的伤残鉴定的机构都不一样的。二、工伤鉴定和伤残鉴...


·劳动者怎样取消工伤保险
      劳动者怎样取消工伤保险 一、劳动者怎样取消工伤保险 直接要求原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或者停止缴纳社保即可。需要注意: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就没有办法解除工伤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在实际的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由于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的原因有时会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些时候需要赔偿赔偿金。赔偿的金额以工作时间为准。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有哪些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终...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过劳死”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样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会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风险呢?而在哪些情况下单位是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只要工程质量有了保障,人们的生活才会有保障,才能不每天处于担心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所以一般在工程施工前,发包方和承包方会确定一个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人施工时需要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