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遇到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办

遇到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办现如今,随着快递行业的不断发展,在生活当中有一些专门的物流公司。一般物流公司在运营的时候,都和商家签订的有具体的物流运输的合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肯定双方最重要的就是要将货物保质保量的交到收货人的手中。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遇到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办?一、遇到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办?(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申请行政调解的纠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但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或者已经向仲裁机构申请裁的。从及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同意调解的,调解申请不于受理。 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调解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就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解决争议。(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4)诉讼。诉讼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常见方式。合同纠纷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运输合同的种类运输合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运输合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一)按运输方式分类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这五类运输合同主体的承运人是不同的运输企业,而托运人和旅客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二)按照运送对象分类根据运送对象,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把旅客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旅客运输合同又分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公路旅客运输合同、水路旅客运输合同以及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与旅客运输相关的行李包裹运输,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立的运输合同关系,也可以作为旅客运输合同的一个组成形式。货物运输合同是指以货物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根据运送方可以分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多式联运等货物运输合同。(三)按照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根据是否有涉外因素,运输合同还可以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两类。国内运输合同是指运输合同当事人是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民、起运地和到达地等都在国内的运输合同。涉外运输合同是指当事人或者货物的起运地、到达地有一项涉及国外的合同,例如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合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等。物流运输合同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或者是双方和解,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这样的方法来解决运输合同的纠纷问题。如果双方还要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的话,可以根据引发合同纠纷的原因选择比较折中的解决方法,诉讼对双方的合作关系伤害都是比较大的。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商场合同到期不续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商场上面的一些地方也是需要租赁的。您所看到的陈列商品的地方,实际上就是由相关的人租赁起来的,但是有的时候合同到期了的话,场所是不能够再继续租赁,这个时候您都比较困惑。商场合同到期不续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商场合同到期不续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租赁合同到期不...


·合同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抵消要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是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的一个共通点,只是约定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负债务是否届履行期限也无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可以合意抵销。而主张法定抵销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第一,双方债...


·行记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行记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一、行记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也由自己承担, (2)行纪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委托人所有; (3)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 二、...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装饰合同这对于普通公民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您在平时买房以后,房屋装修也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为了避免装修工程在施工的过程当中敷衍了事,同时也为了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问题,一定要在装饰之前和装修工程队签订装饰合同。至于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希望我们以下的资...


·一、合同到期补偿金包括哪些?
      一、合同到期补偿金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销售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销售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


·交易对方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的习惯做法能否作为填补合同漏洞的补充
      《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的认定强调该种习惯做法主观上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习惯做法不能约束不知道该做法的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将某种做法认定为交易习惯非常重要,是将一种普通意义上的习惯认定为交易习惯的基本依据。现行立法对认定交易习惯的主观要件...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 一、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在生活中,工作时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仍有一部分的公司并不签署合同,逃避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入职一个月内签合同? 刚入职的员...


·合同中违约责任不对等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合同中违约责任不对等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在日常发生的经济行为中,人们除了签署购销合同,还会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然而违约金的约定不一定就是符合现实的,因为签署合同双方的主体可能在合作中位置是不对等的,这时候可能合同中也会存在不对等的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假如发生了违约,那么能不...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