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 到时间点B 的时间。

(2)若判决为实刑,则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设为时间点C),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此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释放日设为时间点D),则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C到时间点D,只对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进行赔偿。

6、依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决定院赔偿冤假错案当事人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当事人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张贴公告的形式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以上就是我们就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为您做出的相关介绍。有冤案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相关司法部门玩忽职守造成的,所以加强对相关司法部门的监督力度以及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司法部门进行处罚是减少冤案发生的有力方法。

·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不属于彩礼的包括什么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在恋爱时就会发生很多财物赠与等行为,与彩礼有相似之处,这就让不少人将这种赠与财物的行为与给付结婚彩礼弄混淆了。那么一般来讲,哪些情形不属于彩礼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什么情形下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要是感情破裂的话,那么最终都是走向离婚的。因此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是很重要的,而实践中我们也能通过一些情形了解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那到底什么情形下夫妻感情破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


·一、代书遗嘱的两个见证人是夫妻有法律效力吗?
      一、代书遗嘱的两个见证人是夫妻有法律效力吗?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是需要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的,如果代书遗嘱见证人是夫妻的,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继承法》代书遗属见证人的规定,见证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已满十八周岁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自己有劳动收入的人。在年龄上,见证人首先就得...


·继父母离婚是否影响及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
      继父母离婚是否影响及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不影响父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父母与亲生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因为,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自愿而依法缔结,既可依法而成立,又可依法而解除。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则基于血缘关系而成立...


·我们国家对于抚养权的问题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我们国家对于抚养权的问题是有相关的规定的,抚养权在离婚的家庭当中肯定是相当重要的,我们您肯定对抚养权的问题都非常关心。因为抚养权是关心着孩子的事情的,对于抚养权一个小孩好说两个小孩就难说了。那么两个小孩的抚养权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有时候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法院并不会判决离婚。那么日后就有可能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此时同样需要当事人提交一份离婚起诉状。那么第二次离婚起诉状该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 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之间离婚解除的本身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对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能解除的,也就是说在离婚之后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一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话,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怎么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孩子由谁抚育? 夫妻离婚...


·骗取国家油补构成什么犯罪
      骗取国家油补涉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一、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


·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
      对于退休年龄问题,上海市女性较为关心的是,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对企业职工,女工人和女干部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宣布的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中,又是如何规定的?还是让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法定退休年龄的现行法律规定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