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给付迟延的法律定义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

    1、必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2、履行必须是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履行期限到来时来确定。如果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可能履行,则为履行不能。

    3、必须债务已届履行期。对于定期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则不必经过催告即可构成迟延。对于未定期债务,债务人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则构成迟延。

    4、必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履行。

    5、必须无法律上的正当理由。

    给付迟延具有以下几个法律后果:

    1、接受强制履行。

    2、赔偿因迟延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害。例如,当事人一方迟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的逾期利息。此外,按照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债务人对不可抗力也应负责。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迟延后债务人再履行债务时,如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权人得拒绝受领,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

    5、给付迟延后,他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
          补偿性损害赔偿
    
      (1)完全赔偿原则
    
&#...


·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过低,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


·合同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规定的是确认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实发生或消失法律效力的时间范围。设定诉讼时效,不是保护债务人,而是促使债权人积极、主动行使债权,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违约金过高的司法调整
      1,关于法院对违约金过高衡量标准和因素的综合运用。 法院依法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时,应避免绝对地按照固定比例调整那种“一刀切”的简单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造成的以偏概全、挂一漏万等的实质不公平的结果。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履行情况、获利情况、预期利润、利率高低等方面...


·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时,守约方如何主张违约损失
      关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付款方逾期付款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问题,首先,在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有约定的遵从约定。 其次,如果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主张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应基于合同类型确定:民间借贷合同中,出借人可以主...


·违约损害赔偿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在违约赔偿中的应用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必须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全部损失。但也有少数例外情况,欺诈违约...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一、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特点
    
...


·不可抗力的法律定义
      按照合同法第117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要相应地免除或减轻责任。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根本违约的判定
          从立法的目的来看,判定是否根本违约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其一,合同的不当履行部分包含了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因素。
     ...


·合同订立时违约事实已经发生,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是就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实,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因此,关于违约责任此的条款,若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依法...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