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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诉中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情节较轻的才能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如下: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根据犯罪分子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注意:并非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都可以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诉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哪些?在线咨询 > 一、言词证据有哪些
      刑诉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哪些? 一、言词证据有哪些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二、运用言词证据的注意事项 根据言词证据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其进行收集和保全。言...


·入室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入室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只要入户盗窃就已构成盗窃罪,不再受盗窃数额和次数的限制。无论行为人是否盗窃到财物,均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住房、封闭的院落、帐篷、渔民的渔船、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


·主犯的种类和刑事责任是什么
      主犯有哪些类型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包括以下几类: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


·成立滥用职权罪判处多少年
      滥用职权罪判处多少年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即没...


·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不同,此时是将国家、集体的共有财产以单位的名义,分给单位的大多数人员。但是与贪污犯罪一样,在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时候也要充分考虑犯罪数额,那么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巨大是多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巨大是多少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主要依...


·酒驾是否应该一概入罪?
      酒驾是否应该一概入罪?酒驾并没有一概入罪,只有达到醉驾标准的也入罪。酒驾分为一般的酒驾和“醉驾”,只有“醉驾”才会涉及到犯罪的问题,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酒驾”都会入刑。如何区分一般酒驾与醉驾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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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在盗窃案件中,可以认定具有盗窃罪从轻情节包括哪些呢?在构成盗窃罪的情况下,罪犯可以同时被判缓刑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盗窃罪从轻情节包括哪...


·哪些罪犯可以适用死缓,适用死缓的罪犯有哪些
      对于罪刑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有的情况下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死缓,好歹罪犯暂时不能死了。不过不是任何一个罪犯都可以适用死缓的。那究竟哪些罪犯可以适用死缓?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哪些罪犯可以适用死缓 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


·抢劫拘留期限是多久时间?
       一、抢劫拘留期限是多久时间? 由于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4日。不论什么情况,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但刑事拘留到期后,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比如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等。最终羁押或者刑期多长,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 《刑诉...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
      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会减少吗?合并执行并不必然减少。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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