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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需要出示劳动关系证明的时候,拿出证据即可。《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法定情形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


·劳动者维权方式有哪些?
      劳动者维权方式有哪些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


·锁骨骨折工伤公司能赔偿多少?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完全不能治理就补偿每月平均工资的50%,如果大部...


·关于专业工程发包是什么?
      一个建设工程少不了承包,有承包自然有分包,还有发包。而发包模式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该项目的建设成本、建设速度、以及建设工程的质量。所以,发包在建设工程中是非常重要的,需要考虑周全,谨慎行事,做出一个最终的决策。接下来“关于专业工程发包是什么”这个问题就给您详细的说说。 一、...


·个人代理商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为其工作,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任何一方出现侵犯对方权益的行为,被侵害一方都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个人代理商的职责是帮助公司销售产品,那个人代理商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个人代理商与公司存...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建造的建筑的质量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如果房屋质量不过关不仅降低居民的居住感觉,甚至会危害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测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离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可以去补开一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普通的经济合同中比较常见,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在实务中有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的违约金,其中最常见的是对劳动合同的期限约定违约金,用人...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所获得的薪酬低于非试用期的工资的,但是不能少于正式工资的80%,而且法律中也明确规定对于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的最低发放额及其其他相关规定,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


·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对于购房一族来说,除了关心房屋的自住或者投资,还会关心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因为房屋的质量不仅影响着自己房屋的价值,更是影响着居住的人的安全,而开发商也是给了所建房屋一定的工程质保期来让买房的人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那么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呢...


·前员工违约申请仲裁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吗?
      前员工违约申请仲裁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吗? 一、前员工违约申请仲裁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前员工违约在先,然后申请仲裁的,不属于劳动争议得范畴。 二、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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