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对方重婚,不仅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而且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实践中,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

1、对方重婚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首先要明确什么叫重婚: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2、对方重婚申请离婚赔偿要满足下列条件:

(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中所指的无过错方,只能是离婚夫妻的无过错方。

(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

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

(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也就是说,只有对方重婚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行使此项权利。

二、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怎么办

1、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诉讼请求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具体来说: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2、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赔偿范围: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3)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

一方重婚,这是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之一,此时要是导致夫妻离婚的话,那么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至于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


·男女一方悔婚结婚彩礼该怎么办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在我国很多地方男女结婚婚前男方要给女方结婚彩礼。彩礼一般包括金钱、首饰等其他物品。在农村,这种行为尤其严重。那么,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或其他事情发生分歧,婚前一方悔婚结婚彩礼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何为晚婚晚育?有什么相关的政策?
       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适当推迟结婚的实际年龄,在法定结婚年龄的基础上,提倡晚婚晚育,并且为了鼓励实行晚婚晚育的人们,可以享受到国家相应的政策。那么,何为晚婚晚育政策?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晚婚晚 育政策 晚婚晚育政策是我国现行计划生...


·办理离婚时女的有抚养权吗
      办理离婚时女的有抚养权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


·如要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如要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要结婚的两个人需要一起去公证处签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中要写到两方基本的公民信息、婚姻状况、名下财产清单、还有债务清单及其归属。必须要双方一起去办。法律要求婚前得到财产属于个人,婚后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有其他约定除外。需要注意的是,最新的法律说明,如果婚前...


·子女抚养费怎么承担比较好
      从婴儿出生开始,子女与父母就建立起了亲缘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是永恒的,不受婚姻关系的影响,即使离婚、解除同居,亲生父母也需要抚养自己的子女。那么,子女抚养费怎么承担比较好呢?也就是说父母离婚之后,该怎么支付抚养费?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抚养费怎么承担比较好 抚养费应由子...


·婚姻无效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婚姻无效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一、婚姻无效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婚姻无效的案件是不可以上诉,判决书中关于婚姻无效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不可上诉;其他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的争议可以上诉。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


·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 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


·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互享继承权。其中一方需要承担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需要对继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那么法律上如何规定抚养关系的?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呢?下面一起跟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需要通知家属吗?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需要通知家属吗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不会通知家属,但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程序后,依法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检察院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
      关于加班费标准,这不是由任何一个企业私自规定的,处于对广大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国家在这方面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各企业都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支付加班费。那到底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国家规定的加班费标准是多少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