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

房屋承租人不一定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承租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可以享受以下权利:

(一)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也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五)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七)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八)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九)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产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十一)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房屋的承租人,必须要按照房屋的性质来使用房屋,比如说不能将住房用于售卖商品。此外,承租期间,承租人还需要履行支付租金、不得擅自转租等的义务。也享有续租权、优先购买租赁房等的权利。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房地产交易越来越密集,随之而来的关于房地产买卖的纠纷也日趋增多。其中,农村房屋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在流程和手续等方面又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更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呢,如何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在收房时,会发生纠纷,但他们不知道一般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知道在收房时,会发生纠纷,但他们不知道一般会发生哪些,更不知道验房时如何处理纠纷。验房时发生的纠纷主要是与房屋的质量有关的纠纷,不过,也会有房屋面积方面的纠纷。至于如何处理验房时遇到的纠纷,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验房时如何处理纠纷 通常验房发现...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1、看房。首先看房时,一定要看该房屋所有权证,了解该房是房改房还是使用权房或者只有临时产权。如果是房改房,还需了解业主是成本价还是优惠价购买的房屋。2、还需了解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人。如果不是,还需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委托书、公证书。最...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我国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适用“采取法院所在地法律”原则。也就是说,在我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一概适用中国法律。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夫妻结婚以来的积蓄和房产都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根据两人的实际情况,应当将国外的房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双方都不想拿...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算起?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算起?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在房屋拆迁安置案中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编辑认为,应根据房屋拆迁安置的三种不同的安置方式来具体确定。 一、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编辑认为...


·一、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房子转卖规定是可以进行转卖,但必须要已经完成了房屋的过户,获得所有权,才能够进行房屋的转卖。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


·二手房过户买房需要什么材料 卖方需提供的资料
      二手房过户买房需要什么材料 卖方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的证明; 5、房屋产权证; 6、房屋产权证...


·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房产吗
      农村中的房产自然都是修建在集体土地上面的,往往是在分配的宅基地上面修建的,然而此时宅基地仍旧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实践中会对农村中的房产进行继承,但却不可以继承土地。不过话说回来,一般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一)农村房产继...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一、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可以的吗?
      一、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可以的吗?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2、婚...


·一、写错房产位置的遗嘱有效吗?
      一、写错房产位置的遗嘱有效吗? 遗嘱里的信息都必须准确的,不然就无效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立遗嘱人就一套房屋,并且房屋面积、建设年代、楼层等房屋其他特征都书写正确,仅地址写错了,写错地址的房子又不是立遗嘱人的,可以综合认定确实把地址写错了,这样遗嘱应有效。 如果遗嘱人没...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