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的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由于过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定玩忽职守罪。

二、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枉法裁判罪就是属于在裁判时利用违背法律的事实条款而进行处理案件,对于此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公堂的秩序,只要犯罪的实事构成必定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所要承担的后果是轻者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重者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中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诉讼程序对于您来说非常的重要,因为诉讼程序关系到公平公正,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比较关心的就是刑事诉讼法中判刑的标准,比如说刑事诉讼法中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总则 【制定宗旨】为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实现量刑均衡,确...


·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罪处罚
      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最终都会被定为故意伤害罪,此时要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中对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那通常情况下,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罪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故意伤害罪怎么定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


·行为人假想防卫定罪吗?
      行为人假想防卫定罪吗1、假想防卫不应以故意犯罪来处理。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故意犯罪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为前提条件的,而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相互交叉与区别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经十分常见了,最近几年与帮助信息...


·持枪入室抢劫伤人的有关量刑问题
      入室抢劫是常见的犯罪行为,对于持枪入室抢劫也就不足为奇了。您都知道,抢劫已经是很严重的犯罪,持枪入室抢劫的行为更具社会危害性,所以对持枪入室抢劫伤人的量刑问题,您也较为关注。下面将具体介绍其量刑问题。 一、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


·自诉刑事案件要诉讼费吗
      自诉刑事案件要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


·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我们知道,寻衅滋事罪我是国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抓到公安机抓起来,公安机关会对其立案侦查,有人就有疑问,寻衅滋事罪是双方都要抓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双方都要抓吗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


·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
      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就刑事自诉案件来说,需要受害人或其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因而就需要当事人自行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才行,若没有找准法院,那起诉也是不会得到受理的。那实践中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


·被告故意伤害行政拘留后还赔钱吗
      被告故意伤害行政拘留后还赔钱吗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1、伤情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可酌...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自愿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辩护的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自愿认罪认罚的,在法律的规定上,可能会有一定的相关措施,那么今天我们讲述的就是对于自愿认罪认罚的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是怎样的呢?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看,选择自愿认罪的从轻处罚,应该要辩护无罪,获减刑。详情来看文章的解释。 自愿认罪从轻处罚,辩护词当中也应该要为自己辩护...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