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在生活中双方往往会因为一些债务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双方会把债务进行抵销,从而化解纠纷。那么在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中是怎么是说的呢?在进行债务抵销时需要哪些条件?下面我们带你看一看债务抵销到底需要哪些条件。


一、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销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但当事人自愿放弃期前利益、对对方当事人无害的,也应允许抵销。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销。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即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如何进行债权抵销?

1、合意抵销。抵销须有主动(抵销)债权人与受动(抵销)侵权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2、法律上的抵销。抵销须有主动债权人向受动债权人为抵销的意思表示。

主动债权人依法律行为抵销的抵销权,属形成权,因此其抵销不得附条件、附期限、否则无效。当抵销的意思表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且主动债权与受动债权均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时,抵销始发生效力。当主动债权的给付利益与受动债权相等时,债销灭,但主动债权的给付利益大于或小于受动债权时,抵销只就对等数额的给付利益范围内销灭债权。

三、法律禁止抵销的债权有哪些?

法律禁止抵销的债权有哪几类法律禁止抵销的债权有以下几类:

1、法律禁止扣押的债权,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例如劳动报酬、抚恤金等债权。

2、受国家计划约束的债权也不得为抵销。

3、对于受扣押的债权,第三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与在扣押后取得或其清偿期晚于被扣押的债权而相互抵销。

4、对于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为抵销。

5、以行为、智慧成果为给付标的的债权,即使是同种类,由其性质所决定,也不得抵销。

6、当事人约定禁止抵销的债权不得为抵销。

我们认为债务抵销指当事人双方在债务上以某种形式,实现互不相欠的结果叫债务抵销。在债务抵销的同时必须要按照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来施行,如果不能正常进行债务抵销或是抵销过程中产生纠纷,您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关于拖欠货款的法律都有哪些
      关于拖欠货款的法律都有哪些关于拖欠货款的法律都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


·动迁组有权扣押动迁款吗
      无权扣押,除非因房产有争议,执法局有权利扣押动迁款。《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


·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一、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一)收入稳定的工薪族 商业银行虽然大面积布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但因为无抵押,银行将面临更大的风险,所以在审批贷款时,他们会更倾向于挑选优质客户。 (二)有公积金缴存记录的员工 随着近年来消费贷...


·老公欠的债老婆有义务还吗
      老公欠的债老婆有义务还吗?老公欠的债 老婆有义务还吗所以首先你要先弄清欠钱的用途: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如果...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单位违法向...


·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一、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


·讨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讨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讨债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在生活中,如果想要转让债权债务,只要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就可以了。那么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在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又应该采取哪些防范措施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


·与商业银行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多元化对于投资者、经济相关的从业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尤其对于银行从业者来说,尽可能多地储备一些经济方面的常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普及一些与“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常识:次级债务在相当多的国家中,已经成为...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在哪里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


·民间借条怎么算无效的情形?
      民间借条怎么算无效的情形?1、民间借款合同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2、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3、在民间借款合同关系中,贷款人明知...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