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包括有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二、申请劳动仲裁该注意什么1、应注意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发生争议的原因、过程、希望如何处理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务必确实充分;(4)申请日期。2、应注意申诉期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在规定的时效期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期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3、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关于“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但是,按规定应当由设区市的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除外。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向职工当事人一方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要按规定的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我们国家发生经济方面的矛盾,完全是可以私底下协商解决,一旦私底下解决不了,可以通过仲裁方式或者是通过诉讼方式。需要提醒注意的是,通过经济仲裁方式需要提交申诉书。


·10年期公司债券利率怎么算?
      10年期公司债券利率怎么算?很多人对债劵不太理解,不知道债劵是用来做什么的,其实债劵是公司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当公司资金出现短缺的状况,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劵进行筹集资金,以维持公司的运转。那么我国10年期公司债券利率都是怎么算?下面我们为您普及下债券利率的算法。 一、企业债券的理...


·债权人没有借条能要回钱吗
      债权人没有借条能要回钱吗 一、没有借条能要回钱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你们之...


·怎么样才可以快速的追回欠款
      怎么样才可以快速的追回欠款债务人如果能够如期归还所欠的债务自然最好,但是如果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债权人就要及时采取措施来追回欠款,这样才能避免自身利益遭受损失。那么具体来说,债权人怎么样才可以快速的追回欠款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才可...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
      夫妻离婚个人债务有几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在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问题,丈夫向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找到老婆单位那里要债,当你遇到这种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呢?到底该不该帮丈夫还钱,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解释一下这方的问题。 一、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一、共同借款人的含义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贩毒罚款和减刑有关系吗?
      一、贩毒罚款和减刑有关系吗?根据法律规定犯罪缴纳罚金是对于犯罪行为的一种附加的惩罚,缴纳罚金也被归纳为刑罚的一部分,而且缴纳罚金是犯罪分子必须履行的一种惩罚,如果不交纳罚金将会被认为是不服从法律,所以更不会有减刑的处理,但是根据法律需要缴纳的罚金如果犯罪分子无力缴纳足够的罚金提供...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一、借款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1、借款种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为贷款人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实行不同的政策,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等确定的借款种类,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划分为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从用途上划分为工业借款、农业借款等。 2...


·分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分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分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分公司欠钱不还可以和分公司协商,或者是找总公司进行还款。具体方式如下所述。 (一) 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 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


·挪用公款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事处罚最严格的自然就是死刑,这会直接剥夺罪犯的生命权,虽然我国尚保留死刑,但实践中也是谨慎采取这种处罚的,同时《刑法》中规定的可以对罪犯判处死刑的罪名也不多。那对于挪用公款罪来讲我国规定的最高刑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挪用公款罪最高刑罚的内容,帮助你...


·在民间借贷中需要注意什么
      在民间借贷中需要注意什么 一、在民间借贷中需要注意什么 1、要有书面字据,注意妥善保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