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具有重要的地位。这主要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每个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都是法律事先规定的。那么您知道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哪些(1)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2)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是指只能适用行为时的法律,而不得适用行为后的法律(溯及既往)。(3)禁止类推解释。(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5)明确性。明确性表示规定犯罪的法律条文必须清楚明确,使人确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容,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范围,以保障该规范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会成为该规定运用的对象。(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是指刑法只能将具有处罚根据或者说值得科处刑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法官在具体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虽说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最终还是要参考《刑法》中的规定,否则的话做出的量刑就是违法的。


·刑事判决书范文怎么写
      刑事犯罪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后,在审判结束时会发给刑事判决书,是对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的记录,对于被告人是有强制性的效力,刑事判决书有严格的格式,必须要按照格式写。下面就是我们为你整理的一篇刑事判决书范文。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用) (××××...


·刑法修正案虚假诉讼罪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生活当中某些人员采用恶意诉讼的这种方式去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的这种做法,刑法中明确的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因为虚假诉讼罪是当事人虚构的一些证据,最终使法院在虚假的证据之前做出了错误的判决结果,对司法公正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虚假诉讼罪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拘留律师可以会见吗?
      行政拘留律师可以会见吗? 一、什么是行政拘留?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具有以下特点: 1、行政拘留...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 ...


·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有部分犯罪嫌疑人其实出于各种心态,在认罪的过程当中表现出来的做法是认罪并且不断的翻供。因此就发生过有个别的案例,在一审的过程当中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但是二审的时候却又坚决的否认自己之前承认过的那些罪行。那么,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一审认罪二审不认罪的法律后果是...


·犯有绑架参与罪怎么判刑?
      犯有绑架参与罪怎么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非法拘禁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


·20箱走私烟判刑多少年
      该行为构成走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具体量刑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


·不作为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不作为犯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


·判刑之后可以保释吗
      可以的,如果是刑事拘留满足条件后则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


·绑架中强奸如何处罚,绑架后又有强奸行为的怎样判刑
      在绑架犯罪的过程中,可能还会伴随着一些其他的犯罪,如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强奸罪等等。司法实务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对行为人的处罚都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绑架中强奸该如何处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绑架中强奸如何处罚 在绑架过程中,行为人对女性被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有哪些适用情形?
      从新闻媒体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我国法律对于一些罪犯而作出的判决,比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等,这些也都会会对当事人的处罚程度也有所差别,那么如果犯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如何处理呢?都有哪些适用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内容。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的处理 犯罪...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