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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什么2023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有:1、公司;2、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2)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3)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4)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二者的犯罪主体完全相同,都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上都是直接故意;客观上都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犯罪对象都可以是本单位的资金。但二者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犯罪,在犯罪客体、对象、行为以及主观上还是有明显的区别。具体来说,这些区别表现在: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单位资金的使用权,犯罪对象只能是单位所有或处于单位经营、管理、使用中的资金,不包括实物状态的财产;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单位对财物的所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犯罪对象不限于本单位的资金,还包括一切具有价值的财富和物质。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行为方式只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使用本单位的资金;后者的行为方式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手段可以是侵吞、窃取、骗取以及其他方法;前者虽然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挪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是并未转移所有权,而后者则表现为以侵吞、盗窃、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这里的占有是永久性的占有;前者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时,法律并未要求数额较大,后者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求数额较大;前者挪用资金进行一般活动时,法律要求“超过三个月未还”,后者对侵占的时间并不要求。3.犯罪主观方面不完全相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然都出自直接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前者是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后者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的故意;前者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打算用后归还;后者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司、企业财物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占有,而不仅仅是暂时使用的问题。要注意,以个人名义用单位资金购置物业作为单位办公用地,并非个人使用,不构成挪用资金罪。另外,行为人违反公司的财务制度,挪用公司钱款用于发展本公司销售业务,并非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不符合挪用资金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故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关于盗窃怎么判刑的法规有哪些?
      物质的发展带来精神的丰富和文明的进步,但即使是在现代高速发展的今天,还是有人想不劳而获,白白享用他人的劳动成果,非偷即抢。如此伤风败德,不容法律宽容。犯罪行为之所及,法律约束必然如影随形。网编者来说说盗窃罪怎么判刑的相关知识。 一、刑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


·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如果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那么都有可能对最终的结果造成影响,对此我国专门在诉讼中规定了回避的制度。那么实践中,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 在刑事诉讼活动...


·非法经营罪主体是怎样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的含义相当宽泛,生产、流通到交换、销售等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能属于经营活动。而要想对行为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则首先要满足此罪的主体要件。到底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怎样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非法经营罪主体是怎样的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其实我国的刑法直到现在为止对单位犯罪都是存在一定的争议的,但是比较明确的是刑法当中对单位犯罪肯定是要予以惩戒的。因为,通过单位犯罪可能当中还会侦查出其他特别多的职务犯罪,贪污受贿的这些行为的,区分单位跟个人犯罪也比较好界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况主要有哪...


·盗墓犯罪判死刑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盗墓犯罪判死刑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4)盗掘古...


·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批捕什么意思? (一)立案是什么意思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


·一般法律上危险驾驶罪由哪些构成
      一般法律上危险驾驶罪由哪些构成 一、法律上危险驾驶罪由哪些构成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


·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
      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 一、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


·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什么?
      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什么? 对新罪的追诉的规定是追溯时效期限是两年,追诉新罪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行为人在前罪的追诉时效期间内又犯新罪,表明其并无悔改之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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