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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判刑

强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根据《刑法》条文规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强奸犯罪的一些具体的问题1、与女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认定。司法实践中,女精神病患者因其缺乏正常的认知能力,即使经过其同意,也应该当认定为犯罪。间歇性女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期间,经过本人同意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本罪。2、利用职权的强奸与相互利用的通奸界限。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点还是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案件,这个问题要根据案情来分,不能一概而论。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点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职权进行胁迫,能够使得女性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3、违背妇女意志与“半推半就”的界限。半推半就是一种犹豫不决的心理,既有不同意的表示,也有同意的表示,可能表现为违心的允诺、委屈的许可、无奈的顺从、被迫的同意等矛盾心理,判断行为的行为是否符合强奸罪的构成,应当从行为人和妇女心理入手,并根据案发时以及前后具体情况分析。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强奸致人死亡,不仅侵犯她人性自由的权利,而且侵害到她人生命,无论从法律来看还是从道德角度来讲,都是不可原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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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即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那在现实生活中,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要怎么做才好?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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