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丈夫借高利贷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借高利贷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一、丈夫借高利贷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我国确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原则,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二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实践中,除了前述两种情形之外,对于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也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我们大致总结了一下,简单来说就是丈夫借高利贷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生活或经营所用。
因为婚后共同债务界定线较为灵活,个案多特殊性,建议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咨询我们的网站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扒窃多次作案没有证赃款要判吗?
      扒窃多次作案没有证赃款要判吗? 一、扒窃多次作案没有证赃款要判吗? 是否要判就要看实际的情况;盗窃有很多种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盗窃的不同情形也作出了规定: (1)数额较大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为1000元,在昆明市地区,盗窃800元即达到立案标准; (2)多次盗窃的...


·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 1、借款合同必须...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一、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 实践中,也有不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以“债转股”的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其安排主要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先向目标企业提供一笔贷款,并且约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权选择将该等贷款形式的债权转换为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者要求目标企业到期归还...


·国家关于强制执行公证条款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关于强制执行公证条款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以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承诺自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可对双方所签订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持强制执行公证书和...


·信用卡诈骗罪还款有什么规定?
      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很多诈骗的案例,现在的诈骗手段也非常的厉害,对于诈骗我们在生活中也听说过不少。诈骗其中就包括信用卡诈骗罪,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我们国家早就对此有所规定了。那么信用卡诈骗罪还款方面有什么规定呢? 一、信用卡诈骗判刑后还款还需要吗 1、被判刑后还是要偿还的,刑罚...


·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被定为老赖欠钱不还直接上法院进行诉讼,然后要求强制执行。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中欠钱没有借条的话,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真实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还款协议、银行转账回单或者发生借钱时的证明人等,在多次催讨无效的时候,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处理。原、被告双...


·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以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以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其实现在的很多的企业都是因为想要减轻自己成立时负担,而就选择的集体所有制的方式的,但是当这样形式的企业遇到了国家政府需要征地拆迁,那么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还有赔偿标准就会成为您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了。 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偿...


·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 应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由于民间借贷中很多都是私人间的借贷,因而产生纠纷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尤其是一方借款之后不还。那对于出借人而言,要是遇到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 别人借钱不还针对不...


·欠钱不还没有证明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证明怎么办?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借款情况的材料,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


·欠钱不还不承认该怎么办
      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这时可以起诉欠债者。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通则》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为出借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


·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一、上市的公司债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其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据此,可以计算和确定该公司债券的期限长...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