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什么是企业偿债风险

什么是企业偿债风险

一、什么是企业偿债风险

偿债风险是指企业并购后由于债务负担过重,缺乏短期融资和必要的现金持有量,导致支付困难的可能性。通常情况下企业通过需借款、杠杆收购等方式来完成并购。而收购后目标企业未来资金流量具有不确定性,杠杆收购更是必须实现很高的回报率才能使收购者获益。同时,为了保持目标企业的持续经营,收购方很难阻止目标企业债务链向己方延伸,甚至会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目标企业债务的承担主体。

二、如何防范偿债风险

长期以来,企业的负债经营是企业经营中倍受关注的问题。企业负债在财务上的正面作用是直接而又直观的,它有利于企业合理避税,从而提高权益资本收益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可以实现资本结构最佳、市场价值最大;还有利于强化对企业经理的约束和监督,及早暴露企业的问题。但由于债务资本的成本是固定不变的,不能凭企业的主观意愿进行调整,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了风险,从资本结构理论来看,提高负债水平在提高公司的权益资本收益率的同时,也提高了权益资本收益的风险。当前,随着我国银行利率水平的提升,对众多的举债经营企业来说,如何在充分发挥负债经营的正面作用的同时降低偿债风险,更成为了一个现实而又迫切的问题。

(一)确定最佳的资产负债率

既然是举债经营,就必然涉及偿债问题。现实经营活动中,也存在偿债得不到履行的现象。对举债经营企业而言,要降低偿债风险,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企业的债务本息控制在偿债能力范围内,为此需要为企业确定一个最佳的资产负债水平。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多大才算是合理,主要取决于企业价值的大小。企业价值高,一方面表明企业盈利水平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偿债资金多,另一方面也说明在银行的信誉高、获取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大、偿债能力强。

(二)建立完善的偿债保障机制

1、事前保障就是要防止偿债危机的出现,主要包括:

(1)负债企业对债务任务的自动履行。

法定的企业控制权转移是自我履行债务的核心。破产法实际上给了所有的债务合同一个暗示的条款,即如果企业不履行债务,企业的控制权就会转移给债权人,如果企业不能按规定支付利息,债权人就有权进行重新谈判以重新安排支付或获得对企业的部分控制直至清算。声誉也是自我履行债务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市场交易中,声誉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资产,能降低交易费用,所以企业愿意自动履行债务以维护和增加声誉资产,否则,企业下一次借债就会面临困难。

(2)抵押和担保。

抵押和担保是最原始的偿债保障机制,当其他保障手段不健全或不可获得时,或者当事人认为其他保障手段成本太高时,抵押和担保是一个简易的选择,银行贷款和公司债券都可以将抵押和担保作为重要的偿债保险机制。当然,由于抵押品和担保资产的价值在较长时间内都可能出现重大变化,所以抵押和担保更适用于短期债务。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使债务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抵押和担保的僵化性和局限性已日益暴露出来,再加之更先进的保障机制不断地出现,其地位已远不如以前重要了。

(3)债权人的审慎和信用配给机制。

由于信息高度不对称等原因造成了借贷市场的特殊性,即贷款人不能单纯凭价格来作决策,并不是谁给的利息率高就借钱给谁。在进行信贷决策时,需要贷款人建立风险评估和信用评价制度,资产质量好、偿债风险低的借款人,即使提出的利息率低,应比资产质量差但利息率高的借款人更容易借到钱,这样才会使债务的履行有可靠的保障,而且,债权人往往还要根据调查,在不同类型的借款人合理地分配资金,以使风险最低、收益最大。

(4)限制债务期限和债务资金的用途。

如果债务期限短,并用于流动性较强的资产,风险就比较小,而且在一段较短时间内,负债企业的资产结构和资产价值不至于发生很大的变化,有利于债权人对偿债风险的掌握。因此,保持负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是对短期债务最主要的保障机制之一。但实际上,要真正做到限制债务资金的用途,执行成本比较大,如对于无担保贷款来说,银行为了确保债务资金被用于流动性资产而不是变相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有时会要求企业与银行签订有关合同,这就会使某些借款者望而生畏。

(5)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的限制,甚至债权人有限介入企业管理。

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的限制,从根本上说源于债权人的审慎和信贷配置,主要是银行针对长期贷款的保障手段。长期贷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数额较大,而风险又大且缺乏流动性和可转换性,难以通过抵押和担保来获得偿债保障,所以贷款人选择的保障机制主要是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行为进行限制。这种限制可能会发展成为有限介入负债企业的管理,如企业重大决策需要经过债权人首肯,甚至债权人会进入企业的决策机构(如董事会)。当企业的负债高、风险大时,债权人对管理的介入就比较迫切。当债权人贷给某个企业的贷款数额大、期限长、流动性差,或进行连续贷款,以至于该企业的经营十分依赖于该债权人时,企业也就可能接受债权人对管理的介入。这种偿债保险机制在我国的现阶段是有积极意义的。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而银行资产结构非常单一,对企业的贷款占了绝大部分,银行对其偿债风险没有其他有效的方式来进行控制。

2、事后保障是指当企业出现偿债危机时对债权的保护措施。与事前当事人的主动防范相比,事后的保障机制更依赖于强制性的法律程序。事后保障主要包括:

(1)自发性和解与结算。

当企业出现偿债危机时,债权人可同负债企业达成和解协议。这是一种“私了”。自发性和解与结算是事后保障机制中内容最丰富也最灵活的方式,容易将清算与重组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折扣和以多种形式偿还债务、对部分债务进行延期处理或对部分债务本息进行豁免、变更证券种类和条款等。这种保险机制可免去冗长的法律程序。

(2)破产清算与重组。

一般地说,破产清算只有部分资产能得到偿还,其余部分则血本无归。重组可使企业仍作为一个整体保存下来,但资本结构会变动,债权也会受到影响。破产制度提供清算与重组两种方式,如果重组计划不能被接受就必须进行清算,这是债权在破产机制中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

(3)承担无限责任。

由于破产制度对债权提供必要的保障,也使债务人获得了豁免与“解脱”,所以企业有可能利用这种“解脱”来算计债权人。尽管各种事前保障机制的设计越来越复杂,企业可以在清算能力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借款,或欺诈性地将财产转移并使企业破产逃债。为此,要对企业有关股东(特别是能操纵企业的大股东)和当事人(企业经理)进行财产追索,使其以自己的财产为公司负债承担无限责任。在我国目前破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不少债权人不愿意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有关人员承担无限责任十分有必要。

·根据法律规定写了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写了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写了借条欠钱不还可以到法院直接进行诉讼,如果债权债务关系中欠钱没有借条的话,债权人可以搜集其他真实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还款协议、银行转账回单或者发生借钱时的证明人等,在多次催讨无效的时候,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处理。原、...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相同点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相同点都有哪些?1、企业债券诞生于中国,是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法律规定的债券形式。按照中国国务院1993年8月颁布实施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从企业债券定义本身而言,与公司债券定义相比...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
      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价值等于其股权融资加上负债,这是简单的公司金融学知识。如此,长期负债的增加自然对企业价值的增长具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是当起超过一定比例便会阻碍公司的发展,良好的确定负债与股权融资的比例便是公司治理的目的。对此,很多人便想了解企业的长期债务包括哪些?企业...


·一般情况下他项权证办完多久放款?
      房屋是我们一项重要的固定资产,购买房屋时我们一般会拿到购房协议,当我们急需用钱或是突发情况下可以将房屋抵押或是租赁出去换取一定的资金周转,而房屋他项权利就是可以将房屋典当、抵押等的权利。那么他项权证是指什么,一般情况下他项权证办完多久放款呢?我们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将答案整理于下文中...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


·债权债务是犯罪吗
      关于债权债务是不是犯罪的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以下规定,只要不违反这些规定就不算犯罪。我国的《民法通则》在债权债务方面具有以下几项规定:1、债务是在相关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种类似服从与命令的关系,根据合同的几项条件或按照法律给出的规定。可以命令的人叫做债权人,根据命令进行服从的人叫做...


·一.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至第二百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十条到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请对非法人的被执行人财产参与分配应当同时符合...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挪用公款罪是贪污罪吗?
      挪用公款罪是贪污罪吗?首先挪用公款罪是贪污罪吗?在我国挪用公款和贪污都是违反相关法律的。贪污罪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所出台的刑法,主要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或是国有企业、国有单位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只能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两者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主要体现的是国家...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
      无债权债务意思是什么?(1)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


·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应该怎么补救?
       一、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应该怎么补救? 借条的诉讼时效过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救: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