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在哪里执行?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在哪里执行?缓刑没有具体的执行地点,不是实际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公安机关会对缓刑嫌疑人进行考察,所以需要缓刑犯所在单位的配合,或者其基层组织进行配合,是不需要实际羁押的。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二、对缓刑犯考察由哪个机关执行?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作为考察工作的组织者,不仅应将缓刑犯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并确定考察单位和考察措施,还应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并给予方针政策上的指导。配合考察的单位和基层组织除应建立相应的考察机构、指定专职人员外,还应认真地做好具体的、适当的帮教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帮教工作,与他们谈心、交流、关心和督促其自觉改造,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缓刑考察情况。考察的内容,主要就是看他在考验期内是否再犯新罪和是否遵守缓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所谓“新罪”,是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一切罪行,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同种罪和不同种罪、较重的罪和较轻的罪等等。如果缓刑犯在缓刑期间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三、缓刑的考验期是多久?缓刑犯是暂缓执行原判刑期,暂不执行原判刑罚不是一缓了之,还有一个考验的问题,即依法为缓刑犯设置一定的考验期,并在该考验期内为其设定了一定的法定义务。关于缓刑犯的考验期。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考验期限≤5年(但同时不少于1年);拘役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考验期限≤1年,我国规定的缓刑是有考验期的,而在确定缓刑考验期限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判处的主刑种类和具体的刑期进行,其中要求拘役最低不能低于2个月,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则最低不能低于1年。至于缓刑在哪执行,其实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不过,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来具体执行缓刑的。被判处缓刑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且缓刑后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缓刑的,但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法院提审不认罪怎么处理?
      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判刑的时候,要确保证据充分,这些证据有口供、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可能得到从轻处理的机会。有的犯罪嫌疑人态度恶劣,在法院提审的时候,还是拒绝承认犯罪。那么,法院提审不认罪怎么处理?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法院提审不认罪怎么处理...


·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多久?
      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多久?重大经济犯罪一般拘留37天,经济犯罪是非常多的一类刑事犯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实施强制措施的,刑事拘留是最常见的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最长的期限为三十七天,一般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的...


·强奸罪被害人怎么找律师的
      强奸罪被害人怎么找律师的一般来说不需要的,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是如果仍打算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的,则需要聘请律师。如果被害人请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刑事内容的审理,被害人可以不参加,也可以不请律师参加。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者亲友代理。如果符合以下规定...


·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犯罪分子在罪大恶极时,则可能会被依法判处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等犯罪,死刑是最高刑。不过,法律中规定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在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如何争取免除死刑?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


·构成侵占罪要符合哪些要件
      侵权罪与职务侵占罪不同,它不属于公司员工职务犯罪,一般是指对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进行非法的占有,当然也是要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之后,才能构成犯罪。另外,构成侵占罪还需要符合一定的要件,究竟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侵占委托物(委托物侵占、普通侵占)与侵占脱离占有...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吗?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有什么区别吗?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方式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最常见的行政拘留的产生一般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通常称治安拘留。该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


·故意杀人怎样判断是否属于犯罪中止,应该怎么量刑?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


·可能判拘役的可以逮捕吗
      不可以。拘役不符合条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刑诉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会被判刑吗?
      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会被判刑吗?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害不会被判刑,根据《刑法》对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必须要造成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如果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只是造成了对方轻微伤的话,此时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换言之故意伤害轻微伤不会被判刑。...


·刑事诉讼法上诉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随着近年来经济的逐渐发展,我国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与此同时,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以及利用法律的意识也是逐渐提高。而对于刑事诉讼法中上诉的内容,很多人也很感兴趣。那刑事诉讼法上诉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上诉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如何提出上诉 根据我...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