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合同主体有哪三种2023

合同主体有哪三种《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民法通则》第 9 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法通则》第 36 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相同,始于该组织的成立,终于该组织的终止。2、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并不一致,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并不一定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的不同,《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合同法》第2 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订立合同。年满 18 周岁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缔约;年满 16 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独立缔约。二、合同当事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一般而言,能够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包括合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有权的国家机关。合同当事人、与相关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及有权的国家机关,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主张合同无效,应该没有时间限制。对只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主张无效应受主体和时间的限制。主张合同无效,是为了通过确认合同无效,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或使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时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应当是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欲使因无效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得到法院的保护,亦应有时效限制。这里所谓时间,是指时效。在我国,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予保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本身对当事人就有一些要求,比如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是出于自身真实意思表示的。而这些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是特别重要的,关系着所订立合同的效力问题。若当事人不注意自身的问题,影响到了合同效力,就很不划算了。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电子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二、电子合同的成立条件1、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电子合同成立的条件;2、民法典赋予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3、新民法典对电子合同管...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
      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加固设计合同主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把控后面的风险,一般都会将违约赔偿责任写进合同中,合同主体的一方如果出现违约,直接根据约定办事即可。那么,加固设计合同违约赔偿原则有哪些?我们今天针对此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因违...


·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具备该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遗赠扶养协议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要有效也应当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即只要合同中的约定是签订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合同的内容也是合法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也应该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关于遗赠扶养协议,它与遗赠协议是有区别的。对于遗赠协...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什么?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可以行使抗辩权,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合同的抗辩权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在顺序履行抗辩权当中应当是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完毕之后再由后履行的一方进行履行。二、具体规定是什么?在全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买受人要一并遵守。2、所有权变动以该房屋所有权变...


·赠与合同 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 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


·合同终止情形一共有几种
      合同终止情形一共有几种《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从购销合同的起草、签订到后面的履行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存在风险。然而针对不同的合同,所产生的风险也就不太一样。那么您知道购销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具体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合同名称风险 只要是双方经过签字盖章形成的约定就可以成为合同,...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