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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抢夺罪未遂要判几年

成立抢夺罪未遂要判几年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抢夺罪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分别是什么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一)导致他人重伤的;(二)导致他人自杀的;(三)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导致他人死亡的;(二)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成立抢夺罪,要么在数额上达到要求,要么符合法律规定的严重情节。当然,有些情况下,即使数额没有达到要求,但是却存在法定情节的,也可按照抢夺罪论处。不过,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同时并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也是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刑事案取保后的下一步是什么
      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期间,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案件没有撤销,那就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审判,最后执行。如果在取保候审的一年期限内,公安机关还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如果在此期限内,侦查得到相关有罪证据,会按照以上程序走。根据《刑...


·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如何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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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组织卖淫罪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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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而在具体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幅度。那到底法律中规定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呢?作为刑事处罚主刑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刑罚,这个有期徒刑又具有怎样的特征?本文马上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1、长期...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3天以内。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


·一、被判处刑罚的醉驾影响下一代吗
      一、被判处刑罚的醉驾影响下一代吗?你的孩子将来的档案上有这样一栏“近亲属有否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必须如实填写,所以会影响孩子的档案。二、酒后驾驶的危害(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


·刑诉法第八十四条对立案材料来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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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解释139条对审查起诉程序的规定
      在我国古代,地方官员审判死刑那件后,需要将案宗进行整理,然后一级级的上报,最后由皇帝决定是否执行死刑,这是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此项制度发展到现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审查起诉程序,该程序是由刑诉法解释139条规定的。 一、刑诉法解释139条对审查起诉程序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


·司法鉴定轻伤如何量刑
      行为人要是出于伤害他人人身的故意,而对其实施了具体的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那么此时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需要先经过司法鉴定,确认造成的伤害至少构成轻伤。那要是属于司法鉴定轻伤的话,此时又该对行为人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司法鉴定轻伤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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