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营养费是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对受害人赔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若受害人出院之后经鉴定之后需要补充额外营养,则肇事者必须承担这部分营养费。那么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出解答。一、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是什么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寻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知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必要以寻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增补而付出的费用。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必要增长营养的情况:(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样平常要400毫升以上);(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3)消化体系功能停滞者,如胃肠部分或悉数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悉数切除;(4)其他缘故原由致消化吸取功能停滞者;(5)不能正常进食,必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晕厥;(6)较大面积烧伤者。二、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如何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明显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样平常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2)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必要额外增长营养,必要增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的,假如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必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3)营养费的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品牌策划,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由上可知,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赔偿标准需要综合受害人的伤残程度以及医疗机构的意见给出。若医疗机构建议认定受害人不能通过平常人饮食补足受损害身体的营养,则肇事者需要补偿营养费直到患者痊愈。营养费的多少则根据医院预估的金额给定。若医疗机构不认为受害者需要补偿额外营养,则不必补偿营养费用。以上就是为您进行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租车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如今流行租车,通常对于一些暂时没有购买机动车的人而言,此时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的话,为了出行方便可能会选择进行租车出行。但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保证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那对于租车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车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首先,发...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几天出来?
      一、交通事故鉴定书几天出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


·小编总结了一下,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都是因为其中一方或
      我们总结了一下,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都是因为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有违章行为,从而才引发了事故,造成了人员、财产的损害。而此时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那肯定需要作出相应的处理才行。到底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具体答案吧。 一、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 首先,你要先确定是...


·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员工只要是和正规的用人单位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这一点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并且当初在签合同的时候,关于社保的相关条款也应该在合同当中有所提及的,有些时候可能职工就忽略了这部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因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的工伤赔偿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如劳动保障、保险、法院等部门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赔偿款支付凭证、员工家属收取赔偿款后的签字证明等资料,...


·房子交了定金就备案吗
      不是的,需要完成房产交易后。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


·交通事故付全责极极赔偿会坐牢吗?
      交通事故付全责极极赔偿会坐牢吗 交通事故付全责赔偿坐后,对于会不会涉及到坐牢就需要看事故触犯法律的严重性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是要被判刑的,也就是会坐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逾期交房的表现形式有几种
      逾期交房的表现形式有几种 在诸多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中,大部分是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的,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主要是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房屋无法开工建设;或者违法建成了房屋,但因为不能...


·法律规定醉酒驾车要拘留多久?
      醉酒驾车要拘留多久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醉酒...


·一、醉驾可以报交强险赔偿吗?
      一、醉驾可以报交强险赔偿吗?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