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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遗产继承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股份遗产继承的材料有哪些?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1、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3、是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4、是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本地的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5、是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二、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是出资证明;2、是股东名册;3、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4、是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公司股权不同于有形财产,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如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以及产品赢利能力和人员素质等。只有经过评估机构专门评估后,公司股权的价值才能体现或接近客观真实。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股权究竟是不是财产,关系到继承人能够继承股权还是仅能继承股权转让所得。股权的拥有者享有利润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索取权等经济性权益,股权还可以通过转让直接实现经济价值。2、股权中的非财产性权利,是为保障财产性权利的实现。股东参加股东会议,选举公司的管理者,决议重大事项,一般并不直接涉及财产利益,但却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间接影响了股东能否获得利润分配和能获得多少利润分配。从这个角度看,股权中所包含的非财产性权利,同样是对股东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的一种保护手段,是一种“保护性权利”,而这并不能成为将股权视为一种财产的障碍。因此,股权作为财产的一种,可以依法继承。继承人不仅能取得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还可以取得股东资格等非财产性权利。综上所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股权作为财产的一种,可以依法继承,股权中所包含非财产性权利,是对股东获得的经济利益的保护手段,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当事人应当提交出资证明材料和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以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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