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1、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2、进行审查。劳动鉴定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劳动鉴定申报后,应当进行审查;3、进行鉴定程序,发放鉴定结论。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工伤患者受伤后,首先要及时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其次,工伤患者要向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再其次,工伤患者按时参加现场鉴定。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工伤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现场鉴定的,或者拒不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当次鉴定终止。二、参保人员受伤后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需要哪些程序?关于鉴定程序,对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提出、提交材料、材料审核、组织鉴定、现场鉴定、委托检查、结论送达、再次鉴定、复查鉴定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条件和期限均作出了具体规定。三、劳动能力鉴定是否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劳动能力鉴定的生命线。为了保证劳动能力鉴定的公平公正。一是要求公开相关制度。第六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应当向社会公开。二是明确专家选择办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三是确定了回避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以及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四是对违规机构和人员明确了具体处罚措施。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也是会给劳动者的生活自理以及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说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也是需要及时的进行工伤鉴定,同时劳动功能障碍也是会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了十个伤残等级,然后用人单位也是会根据受害人的工伤等级来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是什么?
      如今的楼房已经不再是过去单纯的土质或者木头结构的房屋,所以人们在判定房屋是不是达标时不仅要房子内部设施质量,还必须同时看屋面是否出现类似漏洞这样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问题。下面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是什么?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基本规定 3...


·员工眼球工伤鉴定和赔偿多少钱?
      在人体机构中,眼睛是最容易受伤的其中一个部位。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眼睛严重受损,甚至伤及眼球时,我们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申请工伤赔偿金,但是在此之前我们应该进行工伤鉴定才能确定单位应该赔付我们多少。就由我们为您解答眼球工伤鉴定和赔偿多少钱的相关问题。 一、眼球工伤鉴定和赔偿多少钱...


·一般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劳动者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想成功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要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应该怎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一、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


·工程延误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
       一、工程延误违约金多少才算是合法的? 只要不超守实际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都是属于合法的。 第一个违约金的数额在工程开始之前就应该由双方商定好。如果双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并没有商量违约金,那么就算是工程逾期了也是拿不到违约金的。违约金的金额一般不会比合同所规定的金额高。 第...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一般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分为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分为程序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关于工程出现问题,造成严重的人员的伤亡以及经济损失,可以发现工程质量是直接影响到人们群众的安全问题,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水利工程也是日益完善。为了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的高水准,保证工程的质量,那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分为程序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雇佣关系是随着产生社会分工的产生而出现的,雇佣双方都根据法律的规定存在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而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劳动合同实现的。近年来,我国劳动争议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解除。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的相关问题。 当用人单位和员工出现...


·双倍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单位未与当事人崔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用人单位理应进行赔偿,尤其是用人单位要向崔女士支付双倍工资。然而对于双倍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的问题双方却产生了分歧。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也不包括奖金。 加班费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正式名称是加班工资,很...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