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死亡有没有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死亡有没有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一定负刑事责任。要看是否构成犯罪,之后还要看肇事者是否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等具体情况。如果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是不构成犯罪的,也就没有刑事责任。

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 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有哪些

1、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

2、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弃车逃逸。

虽然说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后果均不严重,但是这两种逃逸行为在“私了”事故中也时有发生。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是无底洞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是无底洞怎么办?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是无底洞可以申请获得社会救助基金,主要原因如下: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2、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要交费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要交费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要交费吗? 一、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


·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
      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生活中有大大小小的交通违章事故,对于违反了交通规则的人,应该怎么解决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这个问题呢?违章费是有省内省外不同的处理违章的地点,省外的违章处理就比较麻烦。那么就由我们来给您简单讲讲这方面的知识。一、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1、车辆违章如果被交警当...


·一、为避让它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为避让它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在交通事故中因为避让他人造成事故,应该按事故的形成原因和各方在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决定事故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事故责任划分:责任的判定是根据谁违反了交通法的通行规则就是谁的责任,双方都违反了通行规则的话,双方责任,谁的过错更严重,谁主要责...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校园问题是目前社会最重视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幼儿园和小学的学生们格外重视,现如今校车超员是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如果一旦被发现校车超载行驶就要对驾驶者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处罚规...


·诉讼费用怎么交?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诉讼费用怎么交?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设立诉讼费的意义 诉讼费用制度的设立,有如下几方面的意义: 1、收取诉讼费用,可减少国家不必要的开支; 2、收取诉讼费用,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从而减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诉讼,为国家、也为社会减少了浪费; 3、收取诉讼费用,有利于维护国...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
      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现在很多司机都存在酒驾的行为,虽然交通法规有比较严格的处罚规定,但酒驾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而且很多司机并不知道处罚规定,那么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处罚 酒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是故意的行为...


·汽车刮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一、汽车刮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


·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收入提高了,家中经济条件可以的一般都买了家庭轿车,在马路上有时遇到一交通事故就十分麻烦,需要通过交警部门处理和认定责任,同时事故中的人也会有赔偿问题存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下面的我们进行了简要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


·交通事故超过三个月不处理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是现在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天法院都会有许多交通事故的案件需要处理。一般来说,处理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若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处理,法院也会通知相关人员,告知其延长处理时限,但也会出现超过三个月不处理,又没有通知的情况发生,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交通事故超过三个月不处理该怎...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