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申请劳动仲裁都有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都有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给被诉人。(三)收费。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受理或应诉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预缴仲裁费;申诉人未按规定缴纳或办理减免缓手续的,作撤诉处理。(四)接受答辩及反诉。被诉人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审查被诉人反诉申请,符合条件的合并审理,收费,送达申诉人;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当事人应在第一次开庭调查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五)开庭审理。当事人愿意庭前调解的,安排庭前调解;开庭程序:申诉与答辩、调查质证、辩论、调解与裁决。(六)结案。仲裁委员会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期三十日。调解或裁决结案的,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或裁决书;当事人撤诉或视为撤诉的,向申诉人送达同意撤诉通知书,向被诉人送达撤诉通知书;实收仲裁费缴交银行,送达当事人银行收费凭证,办理退结费手续。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实践中有的人会简单的将所有的用工类的纠纷都理解为劳动争议,事实上并非如此。比如,拖欠保姆的工资,像这种两方当事人都属于自然人的,属于雇佣关系,与劳动争议是有差异的,就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包括哪些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现在越来越人都追求环保节能低碳的生活,许多建筑也开始采用建筑节能工程建设。所谓的节能工程试着使用节能型的技术实现低碳环保,在工程结束后要对其质量进行评估,那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补偿吗?
      在如今的社会,一些单位的人事流动都比较大,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是比较常见的。我们知道,被单位无故辞退可向单位索要经济补偿,不过,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补偿吗?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补偿吗 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


·劳动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当劳动者遭到公司违法解除
      劳动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当劳动者遭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得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那么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


·脚骨骨折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吗?
      脚骨骨折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吗?可以申请的;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


·法律上劳动合同解除包括什么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
      法律上劳动合同解除包括什么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


·上班被马蜂蛰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被马蜂蛰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被马蜂蛰了算不算工伤 是工伤,在工作时间受到伤害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现实生活中,虽不乏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少见。用人单位虽然享有自由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但这权利并非绝对,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具体来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主要是保障劳动人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在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劳动保障监察员可以依法进行调查,依法对劳务纠纷做出判断,那么在处理劳务纠纷时,发现问题时,劳动保障监察员,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


·《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一、《劳动法》规定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多长时间?法定的加班时间为每月不超过36小时,也即没住不得超过九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


·劳动合同法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二、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