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赠与合同毁约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赠与合同毁约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赠与人应当继续履行,即向受赠人交付赠与标的物。当因可归责于赠与人的原因发生时,即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的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出现了赠与人无法撤销的情况,如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2、下列赠与合同即使是权利未转移的也是不可撤销的:(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社会热心人士捐赠建造希望小学的慈善款,因为具有社会公益的性质,赠与人并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二)公证的赠与合同。在父母一般会在子女结婚的时候赠与一定的财产表示祝福,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很多人会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那么在公证之后,赠与合同就是不可撤销的,不会因为是一家人,想撤销就可以撤销。3、赠与人的撤销权并不是永久,法律进行了规定,赠与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都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4、在签订了赠与合同之后如果财产权利还未转移的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一经撤销赠与合同就至始无效了,那不给付赠与财产的不构成违约,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二、签署赠与合同需要注意什么?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第一、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第二、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第三、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第四、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第五、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赠与从一般角度上看是属赠与方自愿的,但是通过合同方式的赠与性质就不一样了。我们在平时交易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交易是否有以合同的方式进行,合同形式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会约束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签任何形式的合同之前需要谨慎思考。


·一、出租人解除次承租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解除次承租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解除次承租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根据《合同法》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


·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
      保全撤销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它与代位权一起构成债的保全制度的两种方式,后逐渐为两大法系所继承。保全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诈害债权的行为,得以通过诉讼程序予以撤销的一种民事权利。《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合同是交易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种文书,与此同时,合同又包括了很多种类。因此很多人对于合同的认识是混乱的,特别是比较少见的合同,比如倒签合同。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倒签合同的效力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


·招商引资合同范文
      招商引资合同范文 招商引资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市区域实现科学发展健康的经济发展,甲方向乙方提出招商引资计划,经过乙方实际考察,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超市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


·怎么解除没有生效的合同
      怎么解除没有生效的合同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二、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有哪些?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否产生...


·合同不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不履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分别债务人是否具有免责事由...


·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类型
      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类型合同关系的存在是留置权产生的基础,但留置权并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关系。在我国,留置权只适用于特定有限的合同类型,而在其他合同类型中,则不产生留置权。接下来我们来说一下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类型。 《民法通则》第89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


·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当事人缺乏订约的能力和订约权,因此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必须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方可生效,在一定期间内或者经催告不予追认,则合同不生效。那么,哪些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呢,而针对效力待定合同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具...


·无权处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无权处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在我国,处理标的物时需要处分者拥有标的物所有权或者经过所有人授权才能进行处分,这样才能合法,否则就为无权处分。那么,无权处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缆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线电缆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简单的说合同诈骗罪算是诈骗类犯罪中特殊的一种,一般出现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一般在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区分不同的主体,法律方面对自然人构成此罪的立案要求与对单位构成此罪的立案要求不同,在量刑上面也有一些差异,下面本站我们带来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