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主要在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总的来说,最理想的状态是:三方(买房,卖方,中间方)协商,若能达成和平解约,签署解约协议即可,若其中一方单独违约,三方协商,违约方能赔付一定的补偿,对方不予追究,签署解约协议及赔付相关事宜。第一种是约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这种解除要以合同中有解除权条件的约定为前提。这实际上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解除问题上的另一种体现。应该说这三种解除中第一种不是真正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导致的,后两种情况下的解除才能被称为真正的解除,其解除权属于形成权。第二种是法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二、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条件是基于房产交易过程中是否由双方遵守合同法的规定来处理的,一方需要解除买卖合同的,必须与另一方协商认定,特别是是否构成违约的行为,并且需要对违约金的情况进行认定,避免出现矛盾纠纷。


·买房不可以贷款可以退房吗
      在生活中,面对高房价,许多人无奈地选择则了按揭贷款买房,但有不少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定金,或者是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却发现自己不能贷款了,此时购房者就不得不想到了退房。那买房不可以贷款可以退房吗?本文马上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买房不可以贷款可以退房吗...


·天津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天津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我们国家和政府通过强制力向纳税义务人进行无偿的税收,税收以及其他来源共同构成国家和政府的收入,通过各种政府支出对国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国家征收房产税便属于税收的一种。很多人存在着疑问,天津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进行...


·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非住宅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用于非住宅的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二、房屋征收活动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


·陕西西乡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进行?
      现今社会,生活在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城市的人们越开越感觉到了各方面的压力,相比过去人人向往的城市生活,人们愈发地倾心于乡村田园生活,很多生活在城市的百姓也开始逐渐向农村发展,随之推动了农村房屋买卖,例如陕西西乡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那么您是否了解陕西西乡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进行?城市户口...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是什么?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是什么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 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省市街道号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省市街道号 甲方、是乙方之,甲方决定赠与乙方个人购买房屋首付款项。 依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赠与协议: 第一...


·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家才会有归属感。如今很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才共同买房的,那么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是很多夫妻都比较关注的内容,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相关资料,帮助各位了解有关情况。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多久《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


·租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本来住房公积金除了购房时可以使用外,租房、装修房屋时也可以使用,而且离职、退休的员工满足条件的话,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不过租房要提取公积金的话,职工及其配偶在缴存公积金的所在城市就不能有自住房且有租房支付房租的需求,而且还必须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才能提取。...


·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般国家征收居民住房比较常见,而国家征收厂房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国家征收厂房赔偿标准就更不得而知了。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又是按照什么标准赔偿的呢?那么下面就由我们就给您讲讲吧!一、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项目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


·开发商承诺买一楼送花园,结果送的是“公共绿地”,能否要求退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可见,小区绿地属建筑区划内的公共部分,原则上由业主共有,单个业主一般不能通过协议方式享有绿地的专有权。但也存在例外情形,即“明示属于个人”,“明示”必须符...


·司法拍卖房屋其实也就是法院对查封的房屋依法进行拍卖,在获得了
      司法拍卖房屋其实也就是法院对查封的房屋依法进行拍卖,在获得了相应的房款之后,就会用这部分房款优先偿还债权人。然而进行司法拍卖也是有具体流程的。那么司法拍卖房屋的竞拍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司法拍卖房屋的竞拍流程有哪些 1、竞买...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