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⑵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比如:深基坑、爆破;

⑤挂脚手架;

⑥吊篮脚手架;

⑦卸料。

⑹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爬模、大模板等;

⑦6m以上的边坡施工;

⑧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专项方案一般用在技术比较复杂或安全性要求比较高的项目、新工艺;

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需编写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⑴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航道工程;

⑩采用新技术,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③悬挑式脚手架;

④门型脚手架;

⑨港口工程,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支架模板、软基处理等等、新材料。

⑶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

④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⑤特种设备施工;

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⑷起重吊装工程

⑸脚手架工程

①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⑺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①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②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③隧道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全部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公路建设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国家的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出有效的方法,所以自己需要关注的是自己进行的工程属于哪种类型,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一定的保障,因为当事人在此类问题的处置上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从而解决有关的问题。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当我们遭遇工伤的时候,想要获得工伤赔偿,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了,但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写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下面我们就此为您提供一些关于申请书的相关知识和关于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范文的模板,供您参考。 一、工伤认定申请书格式 制作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
      在我们工作的地方经常发生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后果会变成怎样,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今天为您整理关于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以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希望能帮助您。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通知时间;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签,是需要提前1个月通...


·孕妇怀孕期间能不能降工资?
      孕妇怀孕期间能不能降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因此,用人单位的降低孕妇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维权。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


·较严重的工伤鉴定达不到十级怎么办?
      由于各种劳动工作的特殊性,导致职工可能在上班时造成人身身体健康的损害,这就属于工伤,在工伤发生后就需要做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用人单位进行相关的赔偿,那么较严重的工伤鉴定达不到十级怎么办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较严重的工伤鉴定达不到十级怎么办? 1、较严重工伤但...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
      建设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有可能会发生倒塌等事故,在经济受到损失的同时有可能还会危害到人身安全。所以,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十分重视,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来加强对它的管理,保障使用者和工程方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是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欢迎阅读了解。 四川省建设工程...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由于工程的大量实施,工程事故问题较为严峻。所以,需要在工程事故发生前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杜绝事故的发生。那么,在相关法律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客体要...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了人身损害的,此时经过认定其实可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此时有的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就想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从法律方面考虑,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


·解除合同劳动补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怎么算?
      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情况比较复杂,尤其是涉及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纠纷。司法实践中有关工程质量案件,主要有涉及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完工交付后的质量缺陷争议两类,工程质量案件涉及诉讼时效应注意的操作问题主要有: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


·苏州未成年工的保护制度有哪些?
      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事业也逐渐出现漏洞,很多未成年人辍学早早的就步入了社会,这个是当今社会噬待解决的问题,国家对于未成年工也就是童工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在苏州,未成年工有许多,那么苏州未成年工的保护制度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苏州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1、...


·公司不开误工证明怎么办
      关于交通事故受伤的伤者而言,单位的误工证明不是唯一能够证明误工期限的证据,如果在单位开具误工证明受阻,可以选择求助劳动监察部门尝试由劳动监察部门出面跟单位联系,从而获得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其次,即便开出单位的误工证明也同时需要有正规的医疗结构开具的假条予以佐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