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签订运输合同之后,因为一些其它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的时候,这时候是可以对运输合同进行变更与解除的。无论是变更合同的内容部分,还是要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变更,都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 ?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第一条就是,作为运输合同当中的承运人一方,不可以自己单方面,对运输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是解除运输合同。这个规定包含了两个内容。首先是作为运输合同当中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依法成立之后,承运人主体是不可以进行改变的。其次是,作为运输合同当中的旅客一方,承运人是没有权利,让旅客对自己的权利进行转让的。(二)作为运输合同当中的旅客,以及托运人员,这二者是有权利单方面对运输合同进行变更,或者是解除运输合同的。旅客和托运人员发生一些变化的请鲁昂的时候,可以提前通知承运人员,然后对运输合同做出相应的变更,或者是解除之前所签订的运输合同。需要注意的一点,这个时候,作为旅客以及托运人,是要对承运人员进行损失赔偿的。如果因为解除运输合同,还发生了一些奇特的费用,这时候也要对承运人员进行赔偿。(三)因为一些其它的原因,不得不去解除运输合同。也就是这类原因,不是属于当事人的个人原因,如果是因为这样要去解除运输合同的话,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不存在赔偿对方损失的情况了。如果运输合同当中有特别的规定,比如因为其他一些原因,双方不得不去解除运输合同,作为承运人的一方,要把旅客的车票款,以及一些运费归还给对方。这种特别约定的,就按照约定当中的内容去执行。


·一般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般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


·如何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
      “如何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这里所说的效力是保险公司和买保险的人签的合同具不具有被法律所承认的有效性。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买保险的人申请购买保险,保险公司接受承保,并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需要按时给投保人发送保单或别的能够证明保险的相关材料。保单或别的...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一、赠与合同的成立有什么标准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合同法》第185条及186条第1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


·买方第一笔货款逾期支付,可以不交货,解除合同吗?
      判断买方逾期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常用办法: 1、合同中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第一笔货款时间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并且在给买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后,支付货款。如果买方在合理时间后,经过卖方催告仍然没有支付第一笔货款的,就...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分为指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两大类,行政单位是国家各级政府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就是进行事业编制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是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来为社会各界民众的生活提供各种社会性的服务。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与否
      如何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与否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


·抵销须具备的一般要件
          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
    抵销是通过冲抵债务,使双方的债权在同等数额内消灭,因此,抵销必以当事人双方相 互享有对立的债权、负有对立的债务为前提。若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仅...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在我们社会的日常活动中,各种人的性格迥异导致我国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来制约公民的行为活动,而民法总则就是为了规范公民日常行为的法则,其中有关合同的规定也在其中有所制定,那么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民法总则合同无效...


·出版书与出版社之间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出版书与出版社之间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出版书与出版社之间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出版合同范本 甲方(权利人):_____ 地址: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 地址:_____ 作品名称:_____ 作者姓名: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


·开发商合同欺诈赔偿计算标准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开发商进行合同诈骗的话,这个时候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的,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并且规定了定金,那么应该按照双倍进行赔偿。“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


·合同解除违约金一般赔偿多少
      合同解除违约金一般赔偿多少?合同违约金标准不是法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