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人体损伤评残标准有几级

交通事故人体损伤评残标准有几级


4.1 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植物状态;


b) 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 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d) 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4.1.2头面部损伤致:


a) 双侧眼球缺失;


b)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4.1.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1.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4.1.5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b) 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1.6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4.1.7肢体损伤致:


a)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d)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e)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f) 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1.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4.2 Ⅱ级伤残


4.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b) 完全性失语;


c) 双眼盲目5级;


d)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e) 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4.2.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c) 双眼盲目5级;


d)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e) 全面部瘢痕形成。


4.2.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2.4 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4.2.5 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2.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2.7 肢体损伤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c) 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4.2.8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4.3 Ⅲ级伤残


4.3.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c) 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d) 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e)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f) 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g) 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4.3.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c) 双眼盲目4级以上;


d) 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e)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f)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g)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h)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i)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4.3.3 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4.3.4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b) 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4.3.5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b) 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3.6 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b)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4.3.7 盆部损伤致:


a) 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b) 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4.3.8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4.3.9肢体损伤致:


a)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d) 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4.3.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4.4 Ⅳ级伤残


4.4.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c) 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d)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e)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4.4.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c) 双眼盲目3级以上;


d) 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e) 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f)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g)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h) 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4.4.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4.4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b) 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4.4.5 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b) 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4.6 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4.4.7 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4.4.8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4.4.9 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4.4.10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4.5 Ⅴ级伤残


4.5.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b) 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c) 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d) 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e) 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f) 单瘫(肌力2级以下);


g) 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4.5.2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c. 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d. 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e.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f.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g. 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h. 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i. 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j. 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k. 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i. 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4.5.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5.4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b. 影响呼吸功能。


4.5.5胸部损伤致:


a. 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b. 器质性心律失常。


4.5.6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b. 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4.5.7盆部损伤致:


a. 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b. 膀胱切除;


c. 尿道闭锁;


d. 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4.5.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4.5.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4.5.10 肢体损伤致:


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b.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c.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d. 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5.11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4.6 Ⅵ级伤残


4.6.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 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c. 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d. 单瘫(肌力3级以下);


e. 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在我国相关的当事人在交通案件中,受到伤害时,应该对自身的伤残进行相关的鉴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这类鉴定结果,进行相关的索赔。我国的相关部门按照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相应的办理,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伤残鉴定。



·商业车险赔付金额是多少
      商业车险赔付金额是多少 在生活之中,我们对于商业车险这个词并不陌生,我们都会给自己的爱车买上一份保险,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爱车在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能够尽量的减少自己的损失,国家对于商业车险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商业车险赔付金额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商...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很常见,其中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就是醉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很常见,其中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就是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不仅是驾驶人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其他行走在道路上的人们的生命的置之不理,因为其巨大的危害性,我国也将醉酒驾驶的刑罚制定的较为严苛,那么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认责呢?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 一、醉...


·延安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定性?
      对延安特大交通事故进行定性,本文从延安交通特大事故的定性以及该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分析。对延安特大交通事故进行定性,对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分析,缓解案件所引起的社会的不满。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责,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件数。 一、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的定性 根据生产...


·针对内幕交易处罚有哪些?
      证券市场上,有些人因为工作上的便利,知道了一些人们不知道的内部消息或者能够提前知道一些关键信息,或卖给他人或指导别人进行买卖操作,以此谋取一些个人私利,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为您说一下内幕交易处罚以及应该承担的严重后果。 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证券法》第...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那什么人可以不买保险呢?一是退休返聘人员,二是社保关系在别处,未转入现用人单位的人员。那如果是员工不愿意...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为交强险保险条例,这是处理交强险保险责任的相关规定,实践中运用的最多,也是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一个规定。接下来,我们带领您一起看看这个条例的具体内容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和误工费天数如何确定?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和误工费天数如何确定?1、营养费的天数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2、误工...


·醉酒交通肇事会应该怎么样判
      醉酒驾车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没有造成事故,最轻也要被吊扣驾照3至6个月,并罚款500至2000元,同时拘役15日以下。而且犯了交通肇事罪,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被刑法列为从重处罚范围。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


·汽车立逆向行驶扣分吗?有何规定?
      现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每一家每一户基本上都有了自己的小汽车,所以说我们国家现在的小汽车是非常的多的。对于汽车我们国家是有道路安全法的,来保障我们的安全问题。但是也是有违反我们国家规定的现象,比如逆向行驶。那么汽车立逆向行驶扣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


·肇事逃逸自己的车会被扣留吗?
      如何应对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是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事故的性质确定的。交通事故责任确定后,交警部门不得扣留车辆超过两个工作日。除了导致死亡或逃逸的事故外,扣留车辆的最长不得超过20天。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需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


·出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的责任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2020年最新修订的《最高人民...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