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合同违约金递延所得税是指什么?


一、合同违约金递延所得税是指什么?


合同违约金递延所得税是指当合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出现时间性差异时,为调整核算差异,可以帐面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作为利润总额列支,并按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作为应交所得税记帐,两者之间的差异即为递延所得税。按这种核算方式,合营企业需设置“递延所得税”科目来进行核算,在时间差额完全自行消失以后,本科目的余额也将为零。通俗的讲,就是会计上认定的缴税金额与税务局认定的金额不一致,而其中暂时性的(以后税务局就认可了)就是递延所得税。


二、递延所得税特殊处理:


(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根据本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二),企业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对企业合并的处理不同,可能会造成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比如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应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三),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的可抵扣亏损以及可结转以后年度的税款抵减,比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原则处理。


有关合同违约金的递延所得税的交纳和管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进行,需要明确的是,递延所得税并不一种税费的类型,而是在税费交纳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管理方式行为,在进行相关税费交纳时,当事人需要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来设置递延所得税的交纳时限和范围。



·签客运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客运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旅客运输,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通过公布价目表向社会公众发出要约邀请。购票人支付票价的行为为要约,承运人发给客票的行为为承诺。那么,实践中,我们在签客运合同时需要格外注意什么问题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前 个月是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从事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其身体健康情况,单方变更工作...


·补充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可以作废吗 ?
      补充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可以作废吗 ?一、补充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可以作废吗 1、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且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协议内容合法有效的话,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的效力是同等的。 2、在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视为对主合同的变更或撤消,其效力优于主合同...


·买卖合同解除违约金如何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违约金如何计算方法是什么? 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


·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毁约会怎么样?
       一、一方当事人对合同毁约会怎么样?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 最长期限: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


·留置权 保管合同适用吗
      留置权 保管合同适用吗留置权在生活是非常常见的。在保管活动中,本身就存在保管物,那么,它是否就等同于留置物,对于寄存人,即被保管人,不支付费用的情况,保管合同中是怎样约定的,而留置权保管合同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
      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上限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


·认定合同无效后有什么后果
      对于合同是否无效一般需要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才可以予以宣告,可是认定合同无效后有什么后果,合同无效可以经过一方的追认而有效吗,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何区别,您可以通过下文来弄明白这些问题,也好先看看能否重新拟定合同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合同无效。 一、认定合同无效后...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