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社保报了部分后工伤报销可以吗?

社保报了部分后工伤报销可以吗

可以申报工伤报销。

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在工伤认定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有多种方式支付,但工伤认定下达后,统一使用工伤方式结算,将之前的费用依支付方式的不同,补回支付者。

但是,如果有应由第三方支付费用的,不能申报工伤报销。

工伤保险报销方法:

1、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

2、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

3、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4、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保险分类:

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商业意外险提供的则是工作和休息时遭受的意外伤害保障,优势体现为时间、空间上的广度。比如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假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可以由工伤赔偿,其他情况的意外伤害则不属于工伤的保障范围。

工伤发生是很悲剧的,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事后应该想办法如何尽最大的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一定要到相关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先认定,之后如果伤情严重可以申请鉴定,如果达到伤残等级,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社保报销了之后还可以找工伤保险补偿。

·工伤鉴定上哪
      工伤鉴定上哪,需要怎样的流程办理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评定)流程的说明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一、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信息 申请人(应该是职工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


·拖欠工资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
      拖欠工资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拖欠工资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写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谁欠谁,时间的起止,时间的累计,拖欠金额的累计,最后签章(如是个人需按手印在名字、金额、时间上全部按)。这样基本可以保障这份欠条可以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二、没有法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能贷多少? 1、个人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人数量庞大,一些工人在工地干活的时候难免出现意外,导致人身伤害。这时,其应该向北京市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的,再进行下一步的工伤鉴定。只有拿到鉴定结果后,工人才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


·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义务是为用人单位工作,而相对的他(她)的权利就是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呢?此外,在实践中,若工资低于标准单位要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劳动者工资标准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当与...


·没签劳动合同时辞职有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时辞职有赔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


·工程索赔内容有哪些
      工程索赔内容有哪些?如何索赔?一、索赔处理的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a索赔证据为基础。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二、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


·老板做假货员工不知情会判多久
      老板卖假货,员工不知情的话,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员工知情参与卖假货要付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


·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
      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防工程防护已逐渐步入人们的生活当中,为人民的安全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活保障。福建省人民政府防空部门发布了《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那么,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下文是关于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