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非法经营的员工奖金会被没收吗

1、员工奖金是以经济手段的方式,对业绩突出的员工进行物质上的奖励,员工奖金制度是员工奖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弘扬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员工在收到奖金后能更积极主动的投身于企业文化建设当中,创造积极向上的员工氛围,以小带大,有利于企业内部进行良性竞争,提高员工的工作素质和劳动素质。员工奖金属于经济性奖励,是对员工付出劳动的直接奖励,能够满足员工积极向上和按照收入的欲望,也是促进员工积极工作的主要动力,讲清楚直接的,金钱外还包括福利保险,退休金外,但由于现金奖励最为直接,在相等的奖励当中比较直接的鼓舞士气,激发员工创造活力。2、综上所述,只要员工在业绩突出的情况下,就能获得一定程度并与业绩相匹配的奖金。更重要的是,员工获得奖金的前提是,要求员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合法的经营,并获得相关成绩才能获得有关奖金。若员工在经营过程中为获得奖金而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不仅要退还所获得的奖金,已收到有关单位相关制度的处罚,予以警告或开除处分,情节较重的要为自身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法责任。3、通过法律实践可知,刑法第225条作为有关于非法经营处罚的法律依据,如果出现这种违法情况,进行改造教育,是指不在维护社会治安,同时处以罚金,同时发军的标准要于违法犯罪,所获得的,其次,所拿奖金的数额直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奖金的数额直接挂钩,非法经营或者奖金多则所发奖金多,并且会在违法犯罪所获得奖金的基础上,乘以一倍以上5倍以下的奖金,以示惩戒。对于情节比较严重的,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罚金也相应增加,甚至可能会没收全部财产。具体情况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一切从实际出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于这种情况要严惩不贷,才能促进社会安定以及企业内部可持续发展。4、俗话说不知者无罪,故意非法经营的员工,应该受到法律严惩,如果非法经营,我是忠于自身故意的,或者是因为不知道而办法,再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非法经营犯罪人员的认错态度,进行坦白从宽的原则,处以行政处罚。5、如果遇到上述情况,有关当事人如果确实是不知情或者有证据证明自己并非有一处分法律进行非法,可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真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证明确实有不知情过无意犯错,公安机关会对有关当事人尽心有关教育,提高公民知法,而不追究刑事责任。


·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么?
      虽然法律中明确规定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不少单位为了逃避义务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幸发生了工伤的,此时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


·工伤赔付比例是多少?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健康受到侵害后,要第一时间告知单位,并协商赔偿方案。在工伤赔偿金额确定方面,有严格的执行标准,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工伤赔付比例是多少?我们根据相关资料给您讲一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工伤赔付比例是多少? 1、一至四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湖南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湖南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哪些内容?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严格执行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位 (一)严格实施征地补偿标准。各地应严格按照国家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
      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吗?对员工迟到可以无偿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建设工程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现代化的建筑工程正改变着我们的
      建设工程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现代化的建筑工程正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节奏。当然,只有质量过硬的建筑工程才被国家允许投入使用。否则,不仅不会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反而会带来不可预想的后果。我国对于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有详细的规定的,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建设工程质量...


·工伤伤残等级证书怎样才可以取得
      劳动者在针对工伤事情进行维权的时候,如果要通过法院的途径来进行解决的话,那么可能大多数劳动者都会发现,在打官司的过程当中,我国法院会要求劳动者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等,这其中就包括劳动者工伤伤残等级证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伤残等级证书怎样才可以取得 一、工伤伤残等级证书...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


·建筑工程质保金多久能给还?
      建筑工程质保金多久能给还? 在我们的金融领域,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保证金。这是一种担保行为的名词。而在建筑领域,合作双方签订合同,为了防止施工方建设豆腐渣工程,往往会出现一个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协商的问题。那么,当建筑实施完成后,建筑工程质保金多久能给还?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答辩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要明确诉讼请求;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目前指出并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详细叙述事件经过以及事实依据等。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和对方的高速情况来具体分析。 二、...


·职工在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
      职工在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企业裁员指的是企业由于经营原因大规模地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
      企业裁员指的是企业由于经营原因大规模地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由于企业裁员往往涉及到很多职工的利益,所以企业的裁员经常备受外界关注,同时,我国法律也对企业的裁员进行了规定,包括裁员的条件、裁员的流程、员工补偿等等,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企业随意解除合同。今天,我们就...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