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

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签赠与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一、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
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有效期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种协议签订后即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协议即生效。
赠与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1、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一般为标的物交付之前,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赠与人不负给付义务。
2、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得撤销。
1、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2、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3、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三、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赠与合同只要合乎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2、权利转移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由此看来,您通过我们搜集的资料,可以知道并不存在赠与合同有效期这一说法。但是在实践当中,很多赠与合同是会有附加条件需要受赠人履行的,只有在合同条件一一满足的时候,合同才会生效,不然合同即便签署也无法律效力。

·一般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般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


·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在诈骗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骗取对方与之签订合同,牟取非法利益的话,这样的行为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那现实中,行为人通过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 一、不可以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 根据规定的拿赔偿金和解除合同的先后顺序,单位与职工解出劳动合同,职工先签解除劳动合同,再先拿到赔偿金,通常都是这样的流程,通常是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才能凭借协议对应赔偿金去财务领钱或者财务凭借财务向劳动者出具的手...


·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
      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 一、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 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当面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签字,委托人要出具代理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


·签订租赁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海螺型材购销合同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我公司香邑漫步塑钢门窗项目所需海螺型材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要求、数量、单价(人民币计价)、交货及计重...


·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
      无缝方管比起焊接方管质量更好也更加安全,无缝方管一般用作输送流体的管道,所以无缝方管的规格和质量就非常重要。在和无缝方管厂签订合同协议时,一定要保证无缝方管的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方管是无法出厂并投入使用的。下文对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无缝方...


·履行合同义务时要注意的内容有哪些
      履行合同义务时要注意的内容有哪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事务是很多市场主体都可能面临的问题。合同履行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我们围绕履行合同义务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内容为您做相关介绍。 (一)履行主体 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


·正式签合同之前合同要如何评审
      正式签合同之前合同要如何评审 一、正式签合同之前合同要如何评审? 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 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


·签了合同对方毁约该怎么办
      签了合同对方毁约该怎么办《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1、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