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谁拆了我的房子?

谁拆了我的房子?  有时候想起来,拆迁在中国其实是一件挺奇葩的事情,比如,你的房子哗啦啦被推土机夷为平地,你把一群人告上法庭,但是,谁也不承认自己拆了你的房子。国土局、街道办、拆迁办、村委会、开发商、城管、警察、拆迁公司、某某项目指挥部这一长串让人头疼的名字,似乎谁都可以把你的房子推倒,但谁都可以不负责任。  今天,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结合办案实际,为您捋一捋,究竟谁有权征收我们的土地和拆除我们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三个层级的主体:  1、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负责单位,这里是市、县(县级区)政府,说的明白一点,要征收你们家房屋的,不是别人,就是市、县、区政府。  2、县政府要征收你们家房屋,不可能县长大人亲自上手,因此要把这项工作安排到一个具体的部门头上,于是就有了房屋征收部门,官方对于房屋征收部门没有明确的解释,一般是指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规划局这两个部门。  被征收人经常遇到的拆迁办或者动迁办,其实是政府的一个临时性的办事机构,因为征地拆迁工作而产生,工作结束也就可以解散,当然,一些地方常年拆迁不断,拆迁办要就从临时变成了长期的了。3、当然,房屋征收部门的官老爷们公务也比较繁忙,再说,也不可能让他们亲自开着挖掘机去拆房子,就算他们想,也干不了这事,所以,他们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去与当事人谈补偿、开着挖掘机拆房子,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拆迁公司。  常言说,没有这个金刚钻,就别揽这个瓷器活。拆迁公司与房屋征收部门签了委托协议,就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把该活干完,所以,被征收人要是一直拖着不签字,拆迁公司就该着急了,于是,各种逼迁逼拆的金刚钻就开始往被征收人身上使。  至于房屋征收部门,本身自己头上也顶着任务呢,于是往往监督就变成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性格暴躁点的,甚至亲自上阵干起逼迁逼拆的事情来。  关于镇政府、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一类的组织,在征地拆迁活动中,其实更多是配合宣传,动员之类的事情。按照老百姓的话来说,他们就是敲边鼓的。但是中国特色是敲边鼓的往往管不住双手,耐不住寂寞。  所以很多地方,我们看到,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冲在了征地拆迁的一线,把整个征地拆迁的事情搅成一团乱麻,究其原因,还是利益的驱动。挖掘机一响,黄金万两。面对巨大的拆迁红利,谁还能耐得住寂寞?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点,需要跟您说清楚,那就是:究竟谁有权决定强拆我们房子呢?肯定地说:只有法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县级人民政府只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没有直接强拆房屋的权利。所以,凡是强制拆迁老百姓的房屋,必须要看到法院强制执行的裁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司法强拆。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被征收人:不是所有强拆都是违法的,司法强拆是合法的强拆。但是,法院做出司法强拆裁定是有前置条件的,一是已经对被征收人进行了补偿但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不搬迁;二是被征收人没有采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权手段。所以,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一定要及时咨询、委托律师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
      说到结婚,您首先想到的就是买房吧。在传统的婚姻概念中,有房才是有家,所以买房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关于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这个问题,您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结婚买房手续 各地的情况不同。一般是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单位收入证...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1、没有房产的话,看看还有没有其他财产,是否转移藏匿财产,依据有法律效力的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2、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


·在商丘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商丘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最近几年,商丘市加大了对无证厂房的治理,对一些不符合生产要求的企业进行拆迁改造。同房屋拆迁一样,厂房拆迁也会涉及到拆迁补偿。围绕拆迁款而引发的纠纷事件也不在少数。那么商丘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本文中我们试着总结归纳了一些内容,请看下文分析...


·宅基地买卖纠纷的合同效力
      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
     1、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出卖人以法律规定农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请求确认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


·在疫情期间房贷可以晚还吗
      在疫情期间房贷可以晚还吗?疫情防控期间房贷可以晚还,但晚还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已经经过了银行的同意,意思就是,在没有跟银行申请的情况下,如果房贷逾期的话一样会产生逾期记录,影响到个人征信的。另外就是房贷晚还的时间,也要以各家银行的政策为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满2年的二手房税费
      满2年的二手房税费 未满2年的房子,一般是指卖方购入该房子之后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此时,若需要将房子出售给他人,那么需要缴纳税费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和增值税5.5%。买方需要缴纳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


·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有哪些?
      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有哪些? 现如今,国家建设,并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会征收一些厂房的用地,征收厂房会给工厂一定的补偿。很多人不清楚征收的相关规定,为了帮助您排忧解惑。在这里,的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的基本条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 由...


·一、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第一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房屋有没有设抵押怎么判定
      买房子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件大喜事,但是要是买到被开发商抵押贷款的房子,相信大多数人都觉得挺闹心的。那么到底在买房子时如何判断房屋有没有设抵押?如果不够谨慎,一不小心购买到抵押房怎么办?下面本文就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房屋有没有设抵押怎么判定 (...


·新婚姻法夫妻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当今的社会中,如果没有房子是一件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事情,很多年轻人都会选择先买房再成婚,当然也有很多人是结婚后买房,那么问题就来了,新婚姻法夫妻买房注意事项你们都知道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第一,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如果要办这种夫妻共同共有的,必须两个人都来,这是第一点要注意...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