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欠钱起诉费用如何计算?

欠钱起诉费用如何计算讨债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债务人恶意逃债怎么办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起诉要债属于追讨欠债中相对比较有效的方式,除此之外其实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要债,比如协商、调解、仲裁。而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根据规定起诉的一方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受理费,这里就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来确定受理费金额。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申请并购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并购贷款 一、并购贷款的并购方需要符合的申请条件 (一)并购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避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二)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


·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没有共同债务归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没有共同债务归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没有共同债务归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无共同债务”的条款,这种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故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该协议约定仅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夫妻共同...


·上市公司债券融资优点是什么?
      上市公司债券融资优点是什么?企业经营者经营公司都有一个终极目标就是企业可以上市,而公司上市就需要融资,融资的方式比较多,其中最常见的融资方式就是可转换债券融资,对于很多新手来说,不知道上市公司债券融资优点什么?下面我们为您充分分析一下,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融资的优点。一、融资方式目...


·入伙时是否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
      入伙时是否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 一、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 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并且如果允许其只对以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就会出现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存在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同责任...


·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
      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 一、入伙时可以不承担原合伙债务吗 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并且如果允许其只对以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就会出现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存在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


·欠钱不还关机不接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关机不接电话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关机不接电话怎么办 1.收集证据,静看形势。 先找到欠钱的凭据,最好是欠条或是与你们双方都没有关系的邻居,居委会和村委会干部等人证。 2.到期不还,法院和解 到了应该还债期,如果你多次讨要不到欠款。就要到法院了,最好是请求法院和解...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我国步入市场经济的步伐,各种公司成立的也很多。现在开一个公司也很方便,公司成立就会有法人,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法人也会不可避免的有债权债务。那对于公司债权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下面为您解答。 一、法人的法律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


·借款要写欠条好或借条好2年前的假借条还有效吗?
      借款要写欠条好或借条好2年前的假借条还有效吗?借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


·债权人撤销权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期限是多久?一、债权人撤销权期限是多久债权人撤销权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在一年的时间内,债权人应当积极行使撤销权,及时撤销债务人恶意的处置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一年的期限过期后,债务人的处置行为将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届时,债权人将不能主张权利。《民法典》(2021...


·离婚共同债务举证责任谁承担
      离婚共同债务举证责任谁承担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