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银行并购贷款比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银行并购贷款比例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法律对于并购贷款的比例暂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

2008 年12 月25 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与工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签订《开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总金额达100 亿元的企业并购贷款额度。去年12 月9 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这是并购贷款开闸后,中国银行界首次推出并购贷款。银监会规定并购贷款的基本原则是,既要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市场需求,又要有利于商业银行控制贷款风险。本文将针对该指引就并购贷款的流程及法律规制进行分析。
一、并购贷款的内涵及相关主体
1、并购贷款:《指引》所指的并购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2、并购:《指引》所指的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经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
3、并购方:《指引》所指的并购方,必须为境内企业。可以是企业本身或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4、目标企业:《指引》所指的目标企业,必须是已经设立并持续经营的企业。
二、银行并购贷款法律流程
(一)业务受理
商业银行受理的并购贷款申请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购方依法合规经营,信用状况良好,没有信贷违约、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并购交易合法合规,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反垄断、国有资产转让等事项的,应按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取得有关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关手续;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具有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并购方通过并购能够获得目标企业的研发能力、关键技术与工艺、商标、特许权、供应或分销网络等战略性资源以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二)尽职调查
商业银行应在内部组织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专门团队,对战略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经营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与并购有关的各项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专门团队的负责人应有三年以上并购从业经验,成员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专家、信贷专家、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财务专家等。
(三)合同签订及贷款发放
商业银行应根据并购贷款风险评估结果,审慎确定借款合同中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分期还款计划、担保方式等基本条款的内容。
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保护贷款人利益的关键条款,并应通过关键条款约定在并购双方出现特定情形时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提款条件以及与贷款支付使用相关的条款,并约定借款人有义务在贷款存续期间定期报送并购双方、担保人的财务报表以及贷款人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贷后管理
商业银行在贷款存续期间,应定期评估并购双方未来现金流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定期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计划与还款来源是否匹配,并应密切关注借款合同中关键条款的履行情况。
商业银行应按照不低于其他贷款种类的频率和标准对并购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和计提拨备。并购贷款出现不良时,商业银行应及时采取贷款清收、保全,以及处置抵(质)押物、依法接管企业经营权等风险控制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持续强化并购贷款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并购贷款风险管理,在全面分析并购交易各项风险的基础上,做好并购贷款风险评估工作,审慎确定并购贷款条件,加大贷后管理力度,切实保障并购贷款安全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到了关于银行并购贷款比例的相关知识,并购贷款的年限和比例都有所增长。上述文章中还为您介绍了关于并购贷款的主体和并购贷款的法律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一、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您不妨把夫妻双方想象成捆绑在一起的两个人,也就是说...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规定是什么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规定是什么无记名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让其债权时,其转让效力 的产生与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不同,其转让依转让人和受让人 之间意思表示和交付债券而产生效力。持有无记名债券的人 即视为债权人,可以对抗公司和第三人。但这种交付必须是 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因为无记名债...


·个人网贷是否属于夫妻债务?
      个人网贷是否属于夫妻债务?对于个人网贷,如果是夫妻在知情的情况下,双方同意了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就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
      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 一、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指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 一、概念解读以及哪些债权不能转让 贷款欠条,也就是债权,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种债权类型是不能转让的。分别是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人转让自己的债权时虽然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一、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可以起诉,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进行索要。 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


·中国邮政贷款好贷吗
      中国邮政贷款好贷吗由于贷款日益火爆,成为了现代人买房商业各种用途的主要消费方式,比较不同的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和利率就变得尤为重要。那么作为小额贷款做得比较好的邮政银行,邮政贷款好贷吗?网站为您准备了下面的内容。一、邮政贷款好贷吗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在借款人满足相关条件以后,邮政银...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我国民事诉讼的设定模式大多数是单一债务而言,很少有连带债务的规定。但是连带债务的追缴流程和程序,要依法进行。连带债务的执行,与单一债务有多不同,因此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单一和连带债务的相关法律,都要不断改进。 一、连带之债执行的民法依据 从诉...


·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每个犯罪都是有自己的构成要件,而在认定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往往就要判断是否满足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对于挪用公款罪来讲,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挪用公款罪的客体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


·离婚时夫妻伪造债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离婚时夫妻伪造债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离婚时伪造债务的法律后果是会少分共有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