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犯罪中止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处罚原则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二、犯罪中止怎么认定犯罪中止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认定: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包括两种情况:(1)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着手实施犯罪,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中止犯罪行为。放弃犯罪是出于行为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如果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或者不敢把犯罪进行下去,被迫把犯罪停止下来,则不能视为犯罪中止。(2)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指犯罪人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并主动采取措施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促使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真诚悔悟,认识到犯罪可耻,洗手不干;因被害人哭泣、求饶,而产生同情、怜悯之心,不忍再加害于人;慑于法律的威严,惧怕受到刑罚惩罚;原有的犯罪欲望已通过其他途径得到满足或已经消失等。引起犯罪中止的不同动机,反映了犯罪人悔悟程度的差别,但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中止犯与预备犯、未遂犯其实是有很大区别的,首先在行为人主观心态上面,中止犯的主观恶性并没有大,毕竟行为人是在能够实施犯罪的情形,自己主动的放弃了犯罪行为的实施,并且放弃实施犯罪行为之后,还有可能有效的避免了损害结果的发生,于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中止犯的处罚原则也不同。


·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
      刑事审判中,判决以后还有救济的途径,那就是申诉,《刑事诉讼》中对于申诉时效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刑事申诉时效是多长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


·刑诉法指定管辖检察院有哪些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中对于管辖权有明确规定,将管辖权分为指定管辖和异地管辖。对于案件审理需要明确管辖权,各机关部门一定要做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决定,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下文对于刑诉法指定管辖检察院的定义、法律规定和行使条件做出了详细整理。 一、指定管辖的定义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


·介绍拐卖儿童罪是否能定从犯
      介绍拐卖儿童罪是否能定从犯介绍拐卖儿童的行为是会被认定为共犯处理的,拐卖儿童的行为是以出卖为目的的,而儿童的认定是在未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和女童,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性那么久会构成拐卖妇女的罪行,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这里的8种情形具体包括:(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


·非法集资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勤勤恳恳工作,辛辛苦苦的存钱,就是为了使自己的生活更好,使自己老有所依。但是,很多不法分子,不去辛苦的劳动工作,就想投机取巧,诈骗别人钱财,来尽情享乐。他们这种行为是犯罪的,是法律严惩不贷的。那么,非法集资2000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来看一下吧。 一、非法...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一般是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来对案件作出审判的。而这个时候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与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要求不一样,尤其体现在审理期限上面。那么法律中规定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


·刑事拘留刑诉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公安机关在取得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以后,会结合实际情况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只要已经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这种情形,代表着当事人就有极大的可能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刑法,刑事拘留以后又被无罪释放的这种特殊情况非常少。那么,刑事拘留刑诉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刑诉法中是怎...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


·抢夺司机方向盘什么罪?
       一、抢夺司机方向盘什么罪? 抢夺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累犯能否适用减刑,减刑要有哪些条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也就是刑罚执行完毕后又在法定期限内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我国允许对一般的犯罪分子适用减刑,但是对累犯能否适用减刑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累犯能否适用减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而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而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