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赔偿比例是多少?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计算公式计算:

1、单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

残疾赔偿金=伤残补偿年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伤残等级)/10

2、多等级伤残残疾赔偿金的综合计算

多等级残疾赔偿金的综合计算是按伤者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加以计算。

根据残疾赔偿金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a≤10%,i=1,2,3,……n,多处伤残)

其中:∑的下标为i=1,上标为n。

式中:C为伤残者的残疾赔偿金额;

Ct为残疾赔偿金总额。

C1为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

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伤残赔偿指数是指伤残者应当得到伤残赔偿的比例。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作为伤残者的伤残赔偿比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

Ia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a、存在I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赔偿附加指数;

b、各地现有法律法规对Ia的取值规定不同,实践中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目前部分地区对Ia采用的取值方法为:Ⅱ级为10%,Ⅲ级为9%,Ⅳ级为8%,Ⅴ级为7%,Ⅵ级为6%,Ⅶ级为5%,Ⅷ级为4%,Ⅸ级为3%,Ⅹ级为2%。附加指数合计(∑Ia)不超过10%,赔偿指数合计(Ih ∑Ia)不超过100%。

综合上面所说的,等级赔偿的比例对于交警在划分责任的时是有很大关联的,在发生了事故之后一定要等到执法人员在处理了之后才能离开,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的损害,所以,不同的情况所要给予的补偿就会不一样。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概念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概念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费概念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校车超员处罚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规定是什么?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生活中我们会在车辆的外部看到车辆有规定该车最大载人的数量也就是不要超载,一直以来校车安全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超载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因此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那校车超员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有多长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有多长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


·在无锡买拆迁安置房要交哪些税
      在无锡买拆迁安置房要交哪些税 1、首先你的拆迁房要过了规定的年限,才可以入市进行交易(有的地方三年内不得交易,有的地方五年内不得交易,有的地方是在五年内干脆暂不给办理房产证)。 2、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 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重庆市政府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在事故中造成人员损伤或者死亡,都要按照相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由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交通事故死亡补偿标准,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的相关内容。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7 ?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一、河南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认定怎样进行?
      一、河南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认定怎样进行? 河南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认定需要根据导致事故的其他直接过错作为依据,如果醉驾是引起醉驾的直接原因就由电动车司机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非直接原因就需要结合实际损失由交警经过调查作出合理的责任分配决定。 根据相关部门制定...


·随着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
      随着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频发,处理交通事故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您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才行。那么,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搜集了一些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资料,供您参考。 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辩护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辩护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辩护中,是不一定会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在肇事者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或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上海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一、上海社保可以自己交吗一般自己能交的社保只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像其他的生育险,失业险之类的自己是不能交的。二、养老保险自己如何交1、去你户口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最好去之前打电话当地的社保局。2、需要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3、一般每月...


·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一、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