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当事人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

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综上所述,犯罪有多种形态,即便犯罪分子在预备阶段,没有正式实施的情况下,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对于预备犯,处罚的原则是从轻,减轻。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其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免于刑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


·浙江省盗窃罪新量刑标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1.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二年内盗窃三次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


·新刑法考试作弊入刑的分析?
      考试作弊的情况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为别人实施作别行为提供了作弊器材或者提供其他不同程度的帮助的;第二种情况是为别人即将实施考试作弊作为时,你向他人出卖或者提供试题以及答案的;最后一种情况是自己代替他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级别的重大考试的,包括公务员考试...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一、会见的地点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


·刑诉法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侦查机关在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当然要告知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原因,当然这里面涉及到工作人员审讯的时候的一个工作技巧,为了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震慑到犯罪嫌疑人,并且也是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工作人员会将相关鉴定的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这是在我国刑诉法一百四十八条当中明确作出的...


·犯罪分子被两罪并罚可以缓刑吗
      犯罪分子被两罪并罚可以缓刑吗两罪并罚,只要判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则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判决的刑期超过三年,则不能再宣告缓刑,累犯不能宣告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


·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一般会怎么判?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


·不准监外执行罪犯有哪些 监外执行有哪个部门进行
      一般情况下,要是罪犯在服刑期间满足了监外执行的条件,那此时申请监外执行的话,通常都是会被批准的。但还要注意,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于一些罪犯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那到底不准监外执行罪犯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


·组织领导传销几十亿罪判几年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不单纯依据涉案金额量刑的,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通常情况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


·醉酒驾驶最少拘留多少天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一、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


·刑事诉讼法再审检察院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也随着时间的变化和时代的变化,不断的在进行着更新。现如今我国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再审程序,针对刑事案件当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再审,在一定程度上很大幅度的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但是刑事案件再审也是需要符合国家规定才可以的,那么,刑事诉讼法再审检察院的规定是什么呢? 一...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