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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到征收补偿决定就强拆了我的房,合法吗?

一、没看到征收补偿决定就强拆了我的房,合法吗?  拆迁方没有经过该程序就实施被拆迁人合法房屋的,该强拆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被拆迁人要及时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书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其一、有生效的房屋征收决定。对被征收人房屋给予补偿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均是依据征收补偿方案,而征收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决定的一部分,因此,有生效的房屋征收决定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前提条件之一。  其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  其三,在保障了被征收人补偿安置选择权的情况下,依法应该给予补偿各项目之金额(国务院590号令第十七条)、保障住房(国务院590号令第十八条)、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以及提供的周转用房(国务院590号令第二十二条)已经确定并到位。  三、有权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机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百姓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时应当具体区分以下两个部门:申请机关:房屋征收部门;作出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时,被拆迁人应该查看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机关是谁,要知道拆迁办及镇政府等是无权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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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买卖房能不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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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们知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夫妻中的一方未与另一方商量,私自将房产卖给他人的做法。那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来看看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一、新婚姻法私自卖房是否有法律效力?根据...


·一、夫妻共同签字的房屋买卖协议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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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家庭中,房产是夫妻双方最重要的资产,当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提出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当然包括房产。对于拿到房子的一方来说,应该尽快完成过户,这样才能真正享有对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夫妻离婚房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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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政策有哪些要求?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政策申请要求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北...


·房产公证要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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