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解除条件是什么?
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怎么写?
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 ?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2007年3月13日承包租赁的黄岭岩花椒地,自从甲方郑安洪转租给乙方陈海云耕种,我乙方一直无经验培植好这花椒地,现造成很大损失,无法继续发展下去,经双方协商条例如下:
1、于2013年2月23日正式终止承包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
3、在我乙方承包过程中,修了临时房一套,现暂时给平永贵居住。如有特殊变动的情况下,由我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土地承包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一)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五条 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 ? ? ?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法律规定解读
1、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家庭承包合同解除采取严格限制的态度。该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发包方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将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设定为“非法”。同时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上述均为各该条的第一款,而其后各款规定了发包方收回承包地的条件和程序,应该认为是对第一款的补充规定,而且是排他性的补充规定,也是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除此之外,发包方不能以其他理由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2、对于双方协议解除的合同的情形也做了严格的程序性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同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其第十条规定,承包方交回承包地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程序的,不得认定其为自愿交回。除此之外,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均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加以限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调整承包地的约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
3、对妇女承包地的收回做了特殊保护性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4、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甚至对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应收回土地的情形,也做了限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但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二)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5、即使对于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也不得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规定,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承包方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或者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发包方请求承包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该规定规定的救济方式只有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无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综上,可以看出,从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看,只有在承包方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自愿交回土地和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的情况下,发包方才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三)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法定事由的适用
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对于家庭承包合同的解除是否有适用的余地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五项法定事由,以下结合家庭承包合同具体分析: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持谨慎态度。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一是即使发生自然灾害这样的不可抗力,也只能调整,而非收回;二是要遵循严格程序;三是当事人意思优先。再有一种不可抗力的是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承包人的权利包括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国家征用、占用是行政行为,是国家直接与承承包人发生关系,不以民事承包合同解除为必要,因此,该事由不属于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的法定事由。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土地从承包承包人主要义务是保持农业用途,合理利用土地,不存在履行期限问题。就行为本身而言,抛荒行为应该是典型的以自己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抛荒行为规定原则上不得收回土地。体现了对于该条适用的态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家庭承包无偿取得,作为承包人一方无债务可言,因而该条无适用余地。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家庭承包合同承包人的义务,主要是:(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关于违反上述义务的后果,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无解除合同,可见该条也不能适用于土地承包合同。
5、最后一项是兜底性条款,除本文提到的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外,尚无规定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明确规定。
从上述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范本有自己的规范写作方式,需要讲清楚终止的原因和日期等条款,当然,想要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成立,则必须要满足上述提到的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的解除条件才可以。
·二手房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现在虽然人们额收入水平逐渐提高,但是物价水平也是逐渐提高的,房价一直在不断的升高,还是有很多买不起房子,只能选择买二手房。但是您应该知道的是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不是终身的。很多人估计不知道二手房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一、二手房3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民法...
·土地使用证国有私有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证国有私有有什么区别?在我们国家,依照相关的法律条文,使用土地是需要进行登记的,不论是商业用地、学校区域还是居民住房,都需要进行登记,登记以后会颁发相关的土地使用证。那么又有人会问了,土地使用证国有私有有什么区别?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
·土地纠纷有哪些种类?
土地纠纷有哪些种类?
土地是民之根本,老百姓过日子就是靠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所以一旦发生土地纠纷,一定要重视,必要时要找专业的土地纠纷律师。
1、村干部不负责、导致土地权益被侵害
村集体或村干部对村民利益的侵害。有的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
·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不管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还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都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之后,土地使用权人才可以对自己手上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按要求进行开发建设。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国...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国有土地资源对我国公民进行承包的时候,
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国有土地资源对我国公民进行承包的时候,是需要有土地承包合同的。对于您来说,在签订合同以后,是需要按照合同中的条款使用土地的,而且,万一发生了什么土地使用上的纠纷的话,合同中的条款就显得很重要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2018年土地承...
·如何判断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低不低?
如何判断自己的房屋土地被征收的补偿标准低不低?
一、依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大不同
首先,我们来看看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标准依据。
因为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补偿要参照国有土地执行,集体土地上并没有独立的法律规定。所以,关于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更多的是依靠地方政策规定。
在国...
·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1、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适用范围是指长春市市区的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经济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2、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发生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3、本...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西河镇、蒙山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874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08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522元/亩到14088元/亩之间。
新圩镇、文圩镇的补偿标准:基...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龙南镇新...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国家为了国家社会的发展,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不过,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的利益,会在征收之前和被征收土地使用者就征收土地的赔偿进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才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不过每年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就有人问了2020年农村征收土...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有期限的,不是永久的,那土地使用权到期限后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土地有很多用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用途不同其使用期限也是不同的。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