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一、没房产证遗嘱公证可以办理吗?

一、没房产证遗嘱公证可以办理吗?

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证申请

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二、审查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3.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公证人员从有关单位摘抄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应交该单位核对并盖章,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遇有专门性问题,公证处可聘请或委托专业部门,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翻译。鉴定结论或翻译材料应有鉴定人、翻译人员签名。

4.公证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遗嘱、声明等。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应当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越来越多的公民会在生前就订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如果在自己发生了意外或者是死亡的情况下财产也是会按照遗嘱规定的内容进行分配,同时在订立遗嘱时也是不能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否则该遗嘱也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在生效前也是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办理撤销和更改手续的。

·本来开发商和购房居民的需求就是属于公平、自愿的一买一卖的关系
      本来开发商和购房居民的需求就是属于公平、自愿的一买一卖的关系,但是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以后,可能总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纠纷。发生了矛盾和纠纷,双方就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解决,尤其对于购房居民来说,基本上房产官司肯定是需要在律师的帮助之下进行的。但是在打房产官司的时候,考...


·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割,怎样分配离婚房产?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不得不解决的问题,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多,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只能区分不同的情况,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


·夫妻一方能否擅自卖共有房屋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而言,此时双方都是享有所有权的,但具体是共同所有还是按份所有,则要看在购买的时候双方的约定以及实际出资情况是怎样的。对于房屋这样价值比较大的财产,若需要进行处分的话就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行。那实践中夫妻一方能否擅自卖共有房屋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房东不退押金解决方式
      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房东不退押金解决方式租房时间到期了,不续签租赁合同,那么租客就要退房,房东则需要退还全部押金,前提是租客没有对房屋造成损坏。但是在实践中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那么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东不退押金继续住么 房东...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法律处理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下面将结合法院的审判实践分析一些具体情形。 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 2.为促成交易...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一、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在我们遇到房屋纠纷的时候,请律师是要收取费用的,但是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建议是向要意向聘请的律师介绍案情后,和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收费标准如下: 1、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疫情可以推迟还房贷吗?
      疫情可以推迟还房贷吗?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其还款的期限从一个月到6个月不等,比如中国银行最长可以申请6个月的延期时间。部分银行对于湖北地区的客户,如果因为隔离等原因不能正常回到工作所在地上班的,...


·很多时候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都是以书面的形式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很多时候房屋租赁的当事人都是以书面的形式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这就需要有实际的内容来支撑起房屋租赁合同。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清楚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


·买二手房要迁户口吗?
      买二手房要迁户口吗 在司法实践当中,因户口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其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买卖双方经过谈判后,卖方将房屋过户到了买方的名下,买方也向卖方付清了房款,交易似乎就此圆满结束。但在不久之后,买方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才发现,卖方的户口并未从交易的房屋中迁出,以致买...


·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房屋中介机构帮助出租人顺利的出租房屋,同时也会帮助承租人租到自己满意的房屋。可以说中介在中间起的作用是比较大的,于是出租人或承租人一方或双方就应当支付其一定的中介费。那么一般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


·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买房子始终是人生的重要大事之一,千万不可马虎,您都知道凡是从事交易,一定少不了签合同这一程序,买卖房屋也不例外,而房屋买卖合同又是买卖房子的重要程序和内容,但是有很多人不清楚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那么下面将会详细告诉您。 一、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首先,房屋为不...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