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下岗工人退休年龄多少岁

下岗工人退休年龄多少岁?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规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职工退休年龄的确定方法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时常遇到职工出生时间档案记载与身份证不一致的情况,这就引出了职工退休年龄确定标准的问题。通常职工的出生时间档案记载与身份证记载相矛盾大致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在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时,职工为避免年龄过大(过小)不被单位录用而采取虚报改小(加大)自己的年龄;二进伍时不达(超过)年令,为达服役目的而更改出生时间;三是在初次就业时,职工在填报出生时间时阴、阳历不分,导致出生时间在月份上的差异;四是为达到提前退休目的,采取其他不法手段和其他有可能导致出生时间差异的情况。为此,国家出台政策作出了专门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中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这项政策的出台在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上作出了硬性规定。按照此规定,确认职工退休年龄的基本依据是本人身份证与个人档案。对于这项规定,有些职工不太理解,认为身份证记载日期就应是本人出生日期。殊不知, 就社会实际来看,身份证有人为操作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着变更、伪造身份证的现象。因此,仅凭身份证是不能完全确定职工的出生日期的。而职工的个人档案记载着其本人的主要学习简历、工作简历和其他一切与社会活动相关的资料,其历史性、连续性、真实性较强,且由专人保管,不易篡改、伪造,因此,档案与身份证相结合确定职工出生时间更具权威性。综合上面所说的,现岗工人的退休年龄我国是有专门的规定,就是为了让职工可以在规定的年龄之内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对于职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自己爱护,如果到达了退休那么就可以领取自己的相关补助,从而不会让自己受到任何的损失。


·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作目标就是工资,因此拖欠工资的行为是最可恨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讨要工资选择自杀或者与老板同归于尽,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就觉得惋惜。那么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拖欠工资怎么办 1、《劳动法》...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是什么? 电是我们社会生活发展的必备条件,没有了电我们的生活发展就会进入非常落后的进程中。所以,国家非常重视电力工程的建设,也非常重视对电力工程质量的要求和规定。我国也为了能够保证国家电力工程质量,出台了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那么,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工伤认定到鉴定完时间要多久?
      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造成身体伤害时,首先应尽快到医院进行治疗康复,但伤病恢复或病情稳定后再办理工伤认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职工经济条件有限,家庭生活较为困难,对于治疗、医药、伙食等费用负担的压力较大,因此希望尽快办理完工伤赔偿手续,那么,工伤认定到鉴定完时间要多久呢? 一、申...


·单位能否认定员工自动离职?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往往抓住员工的一些错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把错误推到员工身上。单位经常使用的方法就是员工自动离职,单位能否认定自动离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能否认定员工自动离职 ...


·患职业病的情形属不属于工伤
      患职业病的情形属不属于工伤 一、患职业病的情形属不属于工伤 职业病属于工伤。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拖欠工人工资律师费谁承担
      如果是劳动者请的律师是由劳动者支付的。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哪些情形下单位可辞退员工
      现实中,不管是员工自己辞职的,还是单位辞退员工的,此时都可以认为是其想要解除与对方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其中,哪些情形下单位可辞退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单位可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


·年满18年岁是不是童工?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一种非法的行为,是会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被处以罚款的。那么18年岁是不是童工呢,童工的概念是什么,如果年龄没有达到十八周岁都是属于童工,还是童工有自己的定义。这些都是用人单位在招聘之前必须要了解的问题。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20年岁是不是童工 十六周...


·劳动合同未写工资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未写工资是否违法这种情况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九大要素。该九类要素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
      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