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怎么还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怎么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无疑对原夫妻双方之间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二、婚内债务分担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该条与《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释法原理上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婚姻当事人借婚姻逃避债务而设立的制度。这些规定的基本法理是:夫妻离婚时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划分,只对夫妻双方生效,对外不能对抗债务权的债权主张。夫妻就共同债务对外互负连带责任,一方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在《婚姻法》中,充分体现了尊重婚姻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从法定。夫妻在自由约定财产归属的同时也可自由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份额,该约定对婚姻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是,如该约定事先并没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则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务人不能以债务人内部的约定来变更债的性质。同样,经法院判决、调解所确定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事先并没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也仅是对债务人之间关于债务份额的确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不能变更夫妻共同之债的性质。因为作为审判组织的法院也不能借助公权利来干涉私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权益。不少人自然而然的认为,债务产生于夫妻结婚之后,那么这样的债务就一定是共有债务,而在离婚的时候,也就需要另一方承担部分。但其实婚后产生的债务,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既然债务的性质不同,那最终离婚之时,其实并不一定就需要另一方也要承担的。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费用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
      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 一、私人间借款要约定用途吗 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


·影视公司并购合作协议书都有哪些条款?
      影视公司并购合作协议书都有哪些条款? 公司并购是公司之间合作的一种形式,影视公司开展并购需要双方签署影视公司并购合作协议书。通过协议书条款的形式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那么影视公司并购合作协议书一般怎么写?下面我们收集了一篇范文,和您做个分享。 影视公司并购合作协议书 甲方:某...


·最高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相关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相关的公职人员因为挪用公款的话,可能会被判刑,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触犯国家的法律,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挪用公款的相关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根据相关的说法,如果非法挪用公款,将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来看下面的文章。 挪用公款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


·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为了骗取银行贷款而故意提供伪造的文件或者虚假的证明。我们在刑法将其定义为,骗取贷款罪。在审理骗取贷款罪后,“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成为一个常见的问题。很显然,需要归还利息,我们下面将给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构成骗取贷款罪利息要还吗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


·债权转让协议效力有哪些
      债权转让协议效力有哪些债权转让是债权债务关系中很重要的一点,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也可以称为债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下面,为你介绍相关知识。 一、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债权转让合同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转让债权的合同。...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一、应该怎样向企业追债 1、依法收集债务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 (2)向债务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债务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3)向债务...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小孩罚款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小孩罚款吗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


·合同条款违约责任怎么理解?
      合同条款违约责任怎么理解? 一、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释义】本条规定了违约的基本形态和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 违约,即违反合同。现实中违约形态表现多样,不少学者对此都有归...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地 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


·银行小额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银行小额贷款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无不良信用记录;4、贷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购房、赌博等行为;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